再好的变法,也不能牺牲普通百姓的生存为代价,否则,只会走向反面。
王莽改制,通过国有或国营措施剥夺大地主大商人的兼并利益,将这些利益转移到新朝廷,又通过各项无孔不入的赋税政策加重了对平民百姓的榨取,不断进行货币贬值,对社会进行反复而普遍的洗劫。
因此,王莽改制,其托古改制,从社会的发展来看,是不好的制度变迁。不好的制度变迁,导致王莽改制的失败,也把王莽自己推上了绝路。国家对社会经济的所有这些粗暴干预,进一步激化了国内的阶级和社会矛盾,人民因为王莽改制的失败而经济破产,同时又天灾不断,新朝政权走向灭亡的步伐临近,民变相继爆发。公元23年,绿林军攻入长安,王莽被杀,新朝亡。
王安石变法:备受争议之制度变迁
北宋时期,大臣王安石发动了旨在改革北宋建国以来积弊的一场改革,因发生在北宋宋神宗熙宁年间,史称熙宁变法,因是王安石发动,亦称王安石变法。因列宁误认为王安石变法曾实行过土地国有的措施,列宁称王安石为“中国十一世纪的改革家”。
宋朝在经济及制度上是古代中国的一个历史转折期,政府对商业采取宽松开明之政策,北宋的商业有很大的发展,张择端画作《清明上河图》描述了北宋开封繁荣之景象。商业繁荣的同时,宋朝却面临政治积弱和财政的匮乏。
为“富国强兵”,宋神宗熙宁二年(1069年)二月,任王安石为参知政事,实行变法。设“制置三司条例司”,议行新法;四月,遣人察诸路农田、水利、赋役;七月,立淮浙江湖六路“均输法”;九月,立“青苗法”;十一月,颁“农田水利条约”。
王安石,两次拜相却功败垂成。王安石变法,轰轰烈烈却无疾而终,在历史上一直是备受争议之事件。
明代杨慎对王安石极尽毁谤之能事,谓为“古今第一小人”,“王安石的变法葬送了奄奄一息的北宋王朝”。明代李贽评价:“(王)安石欲益反损,使(宋)神宗大有为之志,反成纷更不振之弊。此胡为者哉?是非生财之罪,(乃)不知所以生财之罪也!”
清代梁启超把王安石比作中国的克伦威尔,“不世出之杰,而蒙天下之垢”,称王安石是“三代下求完人,惟公庶足以当之矣”。梁启超对王安石变法评价甚高,“实国史上,世界史上最有名誉之社会革命”。
对于王安石变法失败之因分析,著名宋史研究专家则以聚敛为由,否定王安石变法。
王安石变法目的“富国枪兵”,“富国”即为增加财政收入,通过财政收入增加以增加军事支出,为改变宋代军事积弱的困境。王安石变法所得财政收入,基本上都用作军备,使得民间流通中的货币短缺,“钱荒”现象出现,“今采币绝乏,辩旅、农夫摄受其弊”,制约了正常的农业生产和商业活动的发展。
王安石变法,目的在于增加政府财政收入,王安石认为通过实现经济增长可以增加财政收入改变了产权结构,加强了政府对经济活动干预,降低了民间生产及经济活动的积极性,农民弃地逃荒的情形经常发生。朱熹评价说“介甫之心固欲救人,然其术足以杀人”,再好的变法,也不能牺牲普通百姓的生存为代价,否则,只会走向反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