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很多西方国家里,从事法官职业通常是寂寞和孤独的。他们必须刻意地与世俗社会保持一定的距离。我在美国法学院参加毕业典礼时,发现学校邀请了很多社会名流来参加,有国会议员、企业家、名律师等,但唯独看不见法官们的影子。法学院似乎从来不邀请法官出席这样的典礼,估计请他们也不会来。在形形色色的校友会、同乡会、同学会、联谊会、茶话会、团拜会、推介会上,几乎看不到法官的影子。或许,正是这种清廉和自律,才赋予了这类司法官员在整个社会的威严和信誉。
据中国法学界在日本留学和工作多年的“日本通”朋友介绍说,日本的法官们也大致是一群挺寂寞孤独的人,他们很少去参加什么应酬。如果想喝酒,只是自己一个人单独喝,个个都是“龚自珍”(有功夫自己就斟着——马季相声里的玩笑)。前不久,我在一个会议上遇到一位从日本最高法院派来中国“挂职”的日本外交官。我问他:“日本法官有没有和律师勾结在一起吃喝玩乐、贪赃枉法的事儿”?这位年轻的日本外交官大概觉得我的问题令他完全无法接受,他几乎失控地大声地对我喊道:“NO!”如果我们觉得欧美国家的文化传统和种族特征与我们中国人差异太大的话,今天我们在一些后发亚洲国家和地区(比如日本、韩国、新加坡、香港、台湾等地)也同样可以看到现代法治的成熟稳定以及法律职业群体的相对公正和廉洁。
也许,法官这个职业真的就是一个寂寞的职业、孤独的职业。两年前,我在中国政法大学的一次演讲中,对台下一些将来可能去当法官的听众们说,你们如果觉得将来去从事这样一个寂寞孤独的职业很难受、很不舒服,那么你现在赶快过马路,想办法去对面的北京电影学院学表演,或者到北京师范大学学文学。但是如果你选择要当法官这样的法律职业人,那实在太抱歉了,在诸多场合里,世俗的东西跟灵魂的东西只好分开一下。如同《圣经新约》的开头讲的:“上帝的归上帝,凯撒的归凯撒。”
最近发生在上海这座城市里的“法官集体嫖娼”事件,让中国法官作为一个职业群体蒙受极大的耻辱。在中国这块土地上,上海人“做事题”还是相对要谨慎和规矩得多。用上海人习惯的口头禅说,这几个参加嫖娼的法官,从“马相”上看,实在是“面孔长得不要太儒雅”(意思是已经很儒雅了)。一个有正常想象力的人都不难预感到,上海的法官姑且如此,中国其他地区的情况恐怕就不言自明了。
在今天的中国,法官们尽管也装模作样地套上了和西方法官类似的黑大褂配红胸领的法袍,手里也在把玩着花梨木制作的深棕色法槌,但他们很少获得过类似“Your honor”这样尊贵的称呼。长期以来,由于套用行政公务员编制,他们更习惯人们把他们视为“战斗在政法战线上”并在人民法院工作的“干警”,以至于在很多人眼里,他们一点儿都不比那些大权在握的“党政领导”更显尊贵。中国的法官们对自己职业长期缺乏崇高感和尊贵感,不能不说是建设“法治社会”过程中的极大缺憾。(周大伟 《中国新闻周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