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大会堂里的“紫荆花”——香港人大代表履职记

2013-04-12 15:34:18  来源:瞭望·中国总第201期


 

  做了这个工作,你就有责任为需要的人服务

  当36位香港代表坐在北京饭店14层的会议室里,除了偶尔有官员列席外,一切都和在香港的例会没有什么区别。

  范徐丽泰告诉记者,香港代表团的例会每两个月一次,会前,她要把“人大常委会在讨论什么事情”用邮件的方式传给代表们,还需要在例会那天带上纸质版本,供大家讨论。

  “您自己写这些材料吗?”记者问范徐丽泰。

  “当然自己写,不然谁给我写?”这位香港立法会前主席瞪大眼睛,笑着说。

  她的工作不止于此。有时候,会有代表希望更深入地了解情况,如果不涉及保密,范徐丽泰要将有关文件影印后交给他。范徐丽泰告诉记者,例会的主要目的就是“让代表们尽量地了解我们在立法及监督政府方面做了什么”。

  组织例会的想法出现在5年前,罗范淑芬记得,当时听中联办的工作人员说,通常新代表来的时候轰轰烈烈,然后就没有声音了。“我们当时就想,做人大代表,除了开会是不是还应该做点事。”

  每五年,香港代表都要自发选出两位团长,负责联络媒体、调研以及行政工作。而例会也要由他们组织,在会议上,团长要确定代表们对哪方面的国内情况感兴趣,并联系中联办以确定视察行程。

  对应全国人大8个专门委员会,香港团自发分成三个小组,方向分别是法治、经济、教科文卫。罗范淑芬坦承,不可能每一次活动都全员到齐,但往往能凑齐一半以上的代表。

  在36个人里,最忙的人当属范徐丽泰。已经做了15年全国人大代表的她在香港有一间办公室,配备助理、秘书,专门来处理人大相关事务。当然,由于在香港做人大代表没有任何薪酬,这些办公成本同样要由范徐丽泰自己承担。

  她笑着说,申诉到她这里的个案往往很复杂,她把手举过头顶,“一个文件就这么厚了”,因此,如果不聘请人手协助,自己没法看完。

  “要么别做这个工作,做了这个工作,你就有责任去为需要的人士服务,在这种情况之下是没有选择的。”范徐丽泰曾在采访中提到,有些从内地移居到香港的人会有误会,觉得她是人大常委会委员,那么个案交给她就“一定能办到”,“有很多,要求他的案件在法院审理的时候我们向法院说点好话,这我们是不干的,因为这样是干预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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