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宪政”的思维误区

2013-03-12 13:53:29  来源:瞭望·中国总第198期


 

  维稳思维有悖于宪政精义

  近代中国内忧外患的特殊环境在较大程度上影响及于民国之后的民权政治,民权主义的工具性诉求,民权与国权的此消彼长,加上“以党建国”、“以党治国”的苏联模式对孙中山革命实践的影响,还有蒋介石的“假党治之名,行独裁之实”,处处制约着民国时期的宪政之旅,蒋介石还失去过抗战胜利之后的宪政建国之良机,然而,民国初年的《临时约法》所承载的“主权在民”与民主立宪的新法统臻于确立,历经风雨而不倒。

  在海峡两岸的政、学两界与教科书中,近代民主革命先驱与三民主义理论的构建者孙中山先生几乎是唯一毫无争议的历史伟人,而三民主义理论的精华不是别的,就是民权主义。孙中山的民权主义理论既立足于中国的实际,也得益于世界政治文明遗产的滋养与世界历史潮流的启迪。即使在孙中山病逝之后,这份世界遗产也坚如磐石地经受了德、意法西斯与极权主义的挑战,美国总统罗斯福在著名的德吞(Dayton)演讲中就明确地揭示了这一点。

  孙中山的民权主义最为可贵之处在于,它并非流于主义的层面,而是从制度建构入手,明确地提出了可以实际操作的“军政、训政、宪政”三阶段,并以“宪政”作为国民党人为之奋斗的执政目标与价值境界,比起康有为笼统地提出“据乱世、升平世、太平世”三阶段来,要具体得多,也实在得多。惟其如此,无论是古代陈胜、吴广的揭竿而起,还是近世洪秀全、杨秀清的“奉天讨胡”,孙中山领导的辛亥革命就比往昔以暴易暴的“汤武革命”胜出一筹。原本为乃父蒋介石的威权与光环所笼罩的蒋经国后来之所以能在海峡两岸好评如潮,就是因为他是孙中山三民主义理论的最忠实的信徒,是目光远大的实干家。正是蒋经国当年默认异党密谋的“圆山之会”,成为台湾地区结束国民党一党专政的契机,才有开放党禁与政党轮替的民主实践。台湾宪政的价值并不限于台湾本身,它足以表明:中国人完全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实行民主政治,无需像香港那样“借腹生子”,中国传统文化同西方的民主理念并非不可通融。

  通观当代中国大陆,经过近30余年的改革开放,社会经济发展成效显著,人民的物质生活大大改善,国家的地位得以提升,这些都是举世公认的成就。相比之下,政治体制的改革迟缓,现颁宪法所规定的人民权利得不到保障,宪法所应限制的公权却日趋膨胀,甚至为所欲为,许多党政官员不仅买官受贿成风,还用各种方式抢占国有资产,与民争利,还借土地开发等名目,强夺下层民众的宅地资源,乃至贫富悬殊不断扩大,官民冲突持续加剧。如果说1949年的革命胜利是无产阶级的阶级胜利,那么,经过64年的执政,昔日的无产阶级早已变成有产阶级。如果人民的基本权利不仅得不到保障,反而受到压制,那么,“人民政府”、“人民共和国”等名称都将变成新式权贵的新衣,掩饰国家性质的彻底改变而已,只会激发人民的反感。姑且不说中国共产党在1940年代向人民提出的民主建国的历史承诺;还有自订的宪法,即便只为维系当前的统治秩序,也应排除干扰,力行宪政。

  多年来,面对日趋激烈的官民矛盾与冲突,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党政部门不是本着宪法原则,分清是非,追究责任,而是迷信武力镇压,以维稳为信条,动辄调集警力,乃至军队,哪里出现访民,就在哪里抓人,哪里发生冲突,就在哪里打人,无所畏惧,还号称“维稳压倒一切”,许多下层民众的基本人权以及对公平与正义的诉求就是这样被压倒的,他们的绝望也是从这里开始的。可以断言,时当社会转型的关键时刻,矛盾突出,问题成堆,亟须成批的治国能人拿出大智大勇来,审慎快捷地疏导和解决问题,而不是只搞维稳,搁置问题和掩盖问题。维稳思维不啻无能之别名,而且同货真价实的法治原则与宪政精义背道而驰,亟待纠正。惟有尽快抛弃维稳思维,把宪法当真,还政于民,用选举制取代任命制,才有可能从根本上扭转民求官而非官求民的异常现象,以人的尊严取代权力的威严。

  薄熙来、王立军火并事件所暴露的并非仅仅是权力集团内部的团结问题,以不受任何制约的党权为核心的威权王国的强大与水深却更能让人忧心忡忡,并非仅仅关门严惩薄、王与相关团伙和屏蔽相关信息与讨论即可万事大吉。曾经红得发紫的薄与王究竟是怎么步步高升的?又是为何随心所欲的?所谓重庆模式是怎么出笼的?有谁管过他们没有?这些问题恐怕都值得追问和反思,还应从追责开始。只有从昂贵的学费付出中提炼智慧的苦水,才能对得起纳税人的劳动与旁观者的身份,否则,抓了薄、王二人,自有后来人。只有通过宪政,把各级官吏的言行置于人民与法治的监督之下,才有可能克服反腐越反越多和越反越大等奇怪现象,确保反腐实效,防腐问题也将不在话下,防腐就比反腐更重要。另外,只有把宪政的任务提上日程,才有可能避免意识形态与理论制造的浅显和凌乱,摈弃主政者的导师心态与“教主”角色,杜绝口号治国与运动治国的模式,减轻人民的思想负担,至少不会一会儿说“依法治国”,一会儿说“以德治国”,甚至出现“三个至上”之类违背逻辑规则与常识的治国纲领,徒添混乱。

  不同的国家固然有着不同的历史与文化,需要采用不同的宪政模式与标准,不过,维护民权与公权限制则是任何宪政国家和地区不可逾越的原则,否则就是伪宪政。中国不妨先在某些地区与部门设立政治体制改革的特区,积累经验,渐次推广。

  时当地球村的时代,资讯发达,互相了如指掌,宪政既是治国成本最低的方式,也是一个国家与国民的脸面。前年10月,法兰西研究院院士巴斯蒂女士在武昌辛亥百年国际研讨会的开幕式上直言不讳地说:“辛亥革命已经100年了,那些革命青年志士怀抱的民主、自由等理想只在香港、台湾等很小一部分地方实现了,但在中国很多地方没有实现。”她说得没错,在广袤的中国大陆,虽有宪法,却无宪政,官大一级压死人,民权革命没有成功。君不见,就在巴斯蒂女士发表感慨的当天,大会合影留念时,与会的中外学者无论老少排好队,定好位置,静候主办方中国社会科学院与湖北省政府的官员出场,长达20多分钟,在开幕晚宴上,官员坐在主桌喝茅台,其余各桌喝白云边,连菜肴也有差别,旁若无人。中国的官员竟敢用权力的傲慢来纪念辛亥百年,不仅充分印证了巴斯蒂女士的观感,而且公开泄露权力等级制的陈腐信息与“国家机密”,肆无忌惮,任何真正的爱国者都应当引以为耻。

  时常有人说,人民的民主素质还不高,如果突然推行民主制,只会带来社会动荡。此论乍看起来很有道理,但至少有三个问题需要回答:第一、怎样提高人民的民主素质?是靠没完没了的政治学习来提高,还是像台湾人民一样,在民主的实践中逐步提高?第二,64年来,各级党政机关究竟为提高人民的民主素质做过哪些实事?究竟提高了多少?党政部门时常鼓动民众对自己唱颂歌,还把党唱成妈妈,这究竟是在提高人民的民主素质,还是相反?第三,人民的民主素质不高只是相对的,不必以救世主的姿态藐视普罗大众。既然许多地方的村民都可以参加村委会的选举,那么,北京市的市长与重点院校的校长为何就不能通过选举产生呢?如果只在需要人民参加革命时,高呼人民是创造历史的主人,人民需要主人的权利时,却改口强调人民的民主素质不够,那就不仅自相矛盾,而且显得过于功利,无异于过河拆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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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蓝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