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正式对中国启动301调查 专家批贸易霸权思维

  大公网8月19日讯(记者海岩 北京报道)美国贸易代表罗伯特·莱特希泽18日宣布,根据美国《1974年贸易法》第301条,正式对中国发起“301调查”,将调查中国政府在技术转让、知识产权、创新等领域的实践、政策和做法是否不合理或具歧视性,以及是否对美国商业造成负担或限制。“301条款”素被视作美国贸易保护的“核武器”,对中国发起“301”调查意味着特朗普政府扣动了中美贸易战的扳机。专家表示,美国动用单边主义法律武器,以美国标准衡量贸易得失,体现美国一贯的贸易霸权思维,有违世贸组织规则。

  在此前的8月14日,美国总统特朗普签署行政备忘录,授权美国贸易代表决定是否展开对所谓“中国贸易行为”的调查。调查的重点在中国企业是否“涉嫌侵犯美国知识产权和强制美国企业作技术转让,以及美国企业是否被迫与中方合作伙伴分享先进技术”等议题。

  所谓“301调查”源自美国《1974年贸易法》第301条。该条款授权美国贸易代表可对他国的“不合理或不公正贸易做法”发起调查,并可在调查结束后建议美国总统实施单边制裁,包括撤销贸易优惠、征收报复性关税等。根据法律程序,在正式发起调查后,美国将首先与中国政府进行磋商,调查程序可能长达一年。

  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美国曾频繁使用该工具应对与日韩之间的贸易摩擦,近年来该条款主要在其特别修正案下应用于知识产权保护,尤其是WTO条款之外的部分。有统计显示,过去美国政府一共开展过122次“301条款”调查,但1995年之后该调查再未引发任何贸易制裁。美国曾于1991年就市场准入问题对中国发起“301调查”,最终通过对话达成共识;在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美国在2010年对中国新能源产业进行了“301调查”,结果是美国将中国政府向风电设备制造商提供补贴一事向WTO申请争端解决机制下的磋商。

  今年以来中美积极推动“百日计划”,举行中美全面经济对话,并商讨“一年计划”,中美关系似乎行驶在良性互动的快车道上;但与此同时,中美又频繁出现贸易摩擦,4月美国商务部罕见地引用《1962年贸易扩展法》第232条款,对进口钢铁和铝产品是否威胁和损害美国国家安全启动调查,而今又挥动“301”调查的大棒。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国WTO研究院院长屠新泉表示,在中美关系良性互动背景下,特朗普拿起美国20年弃置不用的“301条款”贸易保护撒手锏,放弃多边体制的国际秩序而以美国标准来解决问题,以美国标准来衡量贸易得失,体现了美国一贯的贸易霸权思维,有违世贸组织规则。

  中国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日前表示,望美国遵守对世贸规则的承诺,若美方不顾事实采取举动,中方将采取所有适当措施,坚决捍卫中方合法权益。这位新闻发言人还强调,美方应该严守承诺,不要成为多边规则的破坏者。

  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华春莹日前也表示,在中美利益相互交融日深,已经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紧密格局下,打贸易战没有前途,没有赢家,只会双输。

责任编辑:史亚会 史亚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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