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拟设网安审查委员会 由第三方负责评估

  大公网2月5日讯(记者刘凝哲、凯雷)国家网信办4日发布关于《网络产品和服务安全审查办法》的徵求意见稿,明确规定将会同有关部门成立网络安全审查委员会,负责审议网络安全审查的重要政策,并由网络安全审查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网络安全审查。对于网络安全审查,办法强调将坚持企业承诺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第三方评价与政府监管相结合,其中国家将统一认定网络安全审查第三方机构,承担网络安全审查中的第三方评价工作。此办法细则目前已公开,在未来一个月内面向社会徵求意见。

  4日公布的《网络产品和服务安全审查办法(徵求意见稿)》开篇明确指出,网络产品和服务的安全性、可控性直接影响用户利益、关系国家安全。为提高网络产品和服务安全可控水平,防范供应链安全风险,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制定本办法。关系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的信息系统使用的重要网络产品和服务,应当经过网络安全审查。

  有关专家指出,国家网络空间治理现代化的实质是一场制度革命。其中,网络安全审查制度佔有极其重要的地位。纵观世界,网络安全审查早已是国际潮流和通行做法,美英俄印等大国早已出台相关规定与办法。去年八月,中央有关部门已提出加快网络安全审查等领域标准制定工作。中央网信办、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联合制定的《关于加强国家网络安全标准化工作的若干意见》当时在中央网信办发布。其中就提出要“推进急需重点标准制定”,加快开展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网络安全审查、网络空间可信身份等领域的标准研究和制定工作。

  网络安全审查工作机构三年前即已提上议事日程。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网络安全协调局局长赵泽良在2014年“网络安全周”启动仪式上就表示,网络安全审查未来或有工作机构。赵泽良说,中央网信办成立后,在网络安全上着力颇多:加快了国家网络安全战略的起草;相关部门正在加强网络安全立法工作;一如既往地推动网络安全检查工作,对政府部门、党政机关开展审查。

  没网络安全就没国家安全

  2014年2月,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成立,在第一次小组会议上,习近平即提出“没有网络安全就没有国家安全”。3个月后,国家网信办即宣布将推出网络安全审查制度。

  据当时国信办负责人介绍,网络安全审查制度审查的对象为进入中国市场的重要信息技术产品及其提供者,审查的标准为是否关系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审查重点在于上述产品的安全性和可控性,并不针对个人信息。

责任编辑:李孟展 DN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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