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地面临女性高龄难孕,男性生育能力下降等严峻问题。图为护士在照看新生儿。资料图片
大公网2月4日讯 面对人口老化趋势加剧,内地从去年元旦起全面实行二孩政策,不过却面临女性高龄难孕,男性生育能力下降等严峻问题。《人民日报》昨日刊发题为“生不出二孩真烦恼”的专题报道,讨论敏感的“代孕”问题。报道引述法律、医学、伦理学等方面学者说法,建议在考虑设定配套法规、技术规管的基础上,适当放开代孕准入,以解决社会需要,特别是解决失独家庭的生育问题。
报道称,治疗不孕不育的方法有很多种,比如药物治疗、试管婴儿、人工授精等。但是,这些方法的疗效还有待进一步提高。目前,一般性的药物治疗怀孕率为10%-15%,做试管婴儿的怀孕率为40%-50%,人工授精的怀孕率为15%-20%。
吁允志愿代孕 严防商业牟利
目前内地法律严格禁止代孕。2001年,原卫生部曾出台《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其中第3条第2款指出:“禁止以任何形式买卖配子、合子、胚胎。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不得实施任何形式的代孕技术。”作为一种相对新兴的事物,代孕确实涉及一系列伦理问题,也对社会管理带来挑战。
北医三院妇产科主任医师王丽娜说,目前,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所能允许的就是志愿代孕,代孕母亲基本上属于无偿的行为。王丽娜呼吁,如今肿瘤发病率这么高,有的病人可能在30岁甚至更早把子宫切了,她建议适当放开代孕准入,但要防止商业代孕。
北京大学医学人文研究院教授王一方说,伦理不应该成为代孕技术的负担,而应成为促进技术有序发展的工具。对于失独家庭(指独生子女死亡,父母不再生育、不能再生育和不愿意收养子女的家庭)来说,夫妻双方处在精子、卵子尚可用的情况下,却已没有生殖能力了。代孕能解决失独家庭的生育问题。
对于代孕,国家卫计委科研所临床医学中心副主任耿琳琳感触特别深。汶川大地震中,很多家庭都失去了孩子,但由于年龄因素,没办法再生育了。她呼吁,加强伦理监督和技术监管,适当放开代孕。
加强伦理监督 关进制度笼子
报道又引述北京大学医学部伦理学副教授尹秀云的说法,代孕技术的应用有两个问题,一个是法律上的,一个道德上的。即便法律不允许,也不能把代孕悬置起来,完全不考虑。王一方说,代孕要有“刹车”,不能任意行驶。要把代孕技术放在一个特定的笼子里关着,但这个笼子不能太松,“牛栏关猫”是不行的。
内地二孩政策全面放开以来,“70后”、“80后”加入再生育的行列,高龄孕妇井喷式增加。内地高龄孕妇的比例,1995年为0.9%,2005年为4%,2015年为10%。数据显示,全国符合生育二孩条件的9000万左右家庭中,60%的女方年龄在35岁以上,50%在40岁以上。不少高龄女性急着怀孕,却有心无力,怀不上孩子。不孕不育成为想生育二孩家庭的最大心病。
专家指出,45岁以后,将近90%的妇女没有生育能力,末次妊娠的平均年龄是40岁左右。相比卵子,精子更脆弱。近年来,男性不育增高趋势比女性不孕还要明显。工作压力大,影响身体内分泌激素分泌,导致精子数量减少、精子运动能力降低和精子形态异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