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网12月5日讯(记者 敖敏辉 广州报道)5日晚,广东省纪委发布消息称,日前,经省委同意,省纪委对茂名市委原书记、市人大常委会原主任梁毅民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省纪委常委会议、省委常委会议审议,并经中央纪委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梁毅民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
通报称,经查,梁毅民违反廉洁纪律,委托与其行使职权有关系的私营企业主代为投资,获取巨额利益;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广东省纪委表示,梁毅民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议、省委常委会议审议,并经中央纪委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梁毅民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记者了解到,梁毅民于2014年10月被广东省纪委带走调查,次年3月被省检察院逮捕。包括梁毅民在内,茂名连续三任市委书记严重违纪落马,另外两名是梁的前任周镇宏、罗荫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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