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运钞车枪击案押运员因防卫过当被起诉

  大公网12月3日讯(记者敖敏辉 广州报道)东莞运钞车枪击案历经一个多月的调查后,警方昨日通报称,该案侦查终结,并依法移交检察机关审查起诉。警方认定,此案为防卫过当(防卫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责的犯罪行为)致人伤害死亡。

  通报称,专案组对案发现场、涉案运钞车等进行勘查,并检验了黄某尸体,走访多名现场目击群众,调取了案发现场周边监控视频,特别是找到跟随涉案运钞车行驶的一辆社会车辆的车载记录仪视频。

  侦查认定防卫过当致死亡

  根据视频监控,10 月 27 日12时04分,运钞车在振荣南路红绿灯路口停车,遭黄某用石块扔砸。运钞车冲红灯躲避,由于车流密集而第二次停车,黄某追上用石块砸击车窗。运钞车再前行后第三次停车,车内人员报警,此时黄某再追上用石块砸车窗玻璃。运钞车继续前行一段路后第四次停车,此时黄某又上前打砸运钞车,运钞车再开行躲避并第五次停车,黄某又追上打砸运钞车,押运员梁某开枪将黄某击倒。专案组还走访调查了案发地附近凉茶店、手机 店、单车维修店及附近工厂员工,路过现场的司机等10余人,均表示未见到运钞车与黄某发生擦碰。

  警方称,涉案押运员梁某为东莞市某押运公司员工,依法持有持枪证,案发当天,为涉案运钞车车长,并配有防暴枪,其开枪击倒黄某使用的子弹,经鉴定为橡皮霰弹。

  10月28日,公安机关依法将梁某刑事拘留;11月9日,检察机关依法对梁某批准逮捕;12月1日,该案侦查终结,并依法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现在,警方认定梁某为防卫过当致人伤害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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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旭 chenx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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