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聂树斌/网络图片
文|隋平
21岁时蒙冤丧命,21年后才平反昭雪。就在今天,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终于宣布改判聂树斌无罪,他的年迈父亲闻讯嚎啕大哭。这一刻,没有人能替代他说出内心的所有感受。
正义到来了,但聂树斌早已化为累累白骨。此刻,我们不免想起在中国法治史上,那一个个寂寞的名字:佘祥林、呼格吉勒图、杜培武、赵作海……他们或与聂树斌一样被冤杀,或幸免于难但承受了多年牢狱之灾。这种颠覆与沉浮之间,渗透了多少个体命运的血泪和辛酸。他们用一段段惨痛的经历,证明了每一宗冤案,对一个生命、一个家庭,甚至对整个社会,会带来怎样难以挽回的伤害。所以,我们实在没有办法用掌声来欢迎所谓“迟来的正义”。
之所以不值得原谅,是因为造成真相蒙蔽、造成正义缺席的,不是技术性的不可控的原因,而往往是制度纰漏或人为因素作祟。
“公检法”的办案“饭局”
分析可见,这些冤假错案的发生其实有其必然性。首先,几乎在每一起冤案上,都能看到非法取证、刑讯逼供的痕迹,皆因“有罪推定”的理念在中国司法界根深蒂固,导致他们在侦查、起诉和审判过程中往往先入为主,特别是基层司法机关,对犯罪嫌疑人往往“不招就打”,成为酿造冤假错案的主要元凶。
其次,冤假错案的形成与司法机关追求不正确的政绩观,包括破案率、批捕率、起诉率、定罪率等有直接关系。所谓“命案必破”和“限期破案”等违反司法规律的考核指标,所谓“严打”时期要从重从快、速战速决的红头文件,往往导致司法机关在审判过程中一味追求效率,使防止出现冤案的最后一道防线分崩离析。
还有,诉讼的各个阶段未能独立发挥作用。公安、检察院、法院是刑事审判的三个环节,本应相互配合又相互制约,但现实情况往往是“制约少、配合多”。有人曾将刑诉流程形容为“公安做饭、检察端饭、法官吃饭”的“饭局”,你打个哈哈我点个赞,就这样“亲如一家”地“和谐办案”,导致防止冤案发生的最后一道防线彻底崩塌。
权力干预让法律蒙尘
更令人愤懑的是,在很多冤假错案背后,我们都可以看到权力干预的阴影。而这些权力“染指”司法的方式可谓花样百出,有的是领导做出明确“批示”,直接影响案件裁判;有的则较为间接,在“说情、过问”的幌子下私相授受;更多的权力干预还打着“讲政治、顾大局、保稳定”等诸多看似合理的旗号,最终导致案件久拖不结、裁判不公,甚至引发官民矛盾,大大削弱了司法的权威性。
以聂树斌案为例,当疑似真凶王书金自动浮出水面时,公众都以为真相即将呼之欲出。但在此之后的十年当中,聂案的平反复查却依旧经历了重重波折。有知情人向媒体透露,“河北政法王”张越曾亲自坐镇三天,指挥“真凶”王书金翻供,并在开庭前进行“模拟审判”;还有一些具体办案的执法人员,也成为隐匿真相的“帮凶”和“打手”,为聂案重见天日制造了层层阻力。
这些人或是为了让自身的官运继续亨通,或是为了维护当地执法机关所谓的面子和尊严,但殊不知,正是这背后种种肮脏的勾当,让真相蒙蔽,让法律蒙尘,让正义走了整整21年,才走到了聂树斌的家人面前。
如此看来,冤案的形成并非偶然,但冤案的昭雪却似乎多少有点侥幸。假如没有聂树斌家人多年来不屈不挠地申冤上诉,假如没有法律界人士的路见不平出手相助,假如没有一些媒体人长期奔走呼号,假如没有王书金的出现并坚称自己是凶手拒绝翻供,更重要的,假如没有一些领导的“倒台”和一些领导的重视,聂树斌的冤情恐怕将永远陪着他长埋黄土。
应对“杀死”正义的“疑凶”绳之以法
而当下“窦娥冤”依旧层出不穷的的原因,恰恰在于错案责任追究机制极不完善。很多冤案昭雪之后,仅仅是放人、赔偿了事,对于那些知法犯法、指鹿为马、颠倒黑白、草菅人命的办案人员,有的追责只是轻描淡写、“罚酒三杯”,有的更索性不闻不问,留下一笔糊涂账。这种“护犊子”行为不仅有失公平正义,更为新的冤假错案形成埋下祸根。
而这也是我们无法轻松面对聂树斌案“迟到正义”的基点所在。倘若没有在冤案平反之后亡羊补牢革除司法制度的沉疴宿疾,倘若没有及时启动冤案追责机制,让企图“杀死”正义的那些“疑凶们”绳之以法,那么,聂树斌案就依然是难以复制的个案胜利,难保还有会人同样需要用21年、甚至更长时间去寻找本来属于自己的正义。
聂树斌清白了,是时候也还给法治一个清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