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网11月4日讯 (记者 马琳 北京报道)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4日发布《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明确,如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互联网直播服务提供 者和发布者,应当依法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资质,并在许可范围内开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学者指出,《规定》提出的“双资质”制度,将最大程度遏制新闻 侵权和虚假新闻的产生。
为整治网络直播乱象,国家网信办正式发布了此《规定》,其中涉及对互联网新闻信息直播与一般互联网直播服务的规范要求,对于前者可以看到更为严格。
除了提出新闻值班需“双资质”,《规定》还明确互联网直播服务提供者应对互联网新闻信息直播及其互动内容实施先审后发管理;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直播服务的,应当设立总编辑。
此外,《规定》要求,互联网直播服务提供者应对直播实施分级分类管理,建立互联网直播发布者信用等级管理体系,建立黑名单管理制度。
扫一扫,关注大公网《晨读香江》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