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网8月3日讯(记者方俊明)备受关注的广州番禺“失踪小学女生遇害案”3日在广州市中级法院沙湾法庭进行不公开审理。据了解,凶手韦进木对故意杀人和强奸犯罪的事实供认不讳。而他案发时才刚满19岁,不仅此次犯罪手段残忍,而且早在13岁和14岁时已前科累累,同村村民称当时他分别有两次杀害其他儿童的行为,在老家恶名远扬。
据起诉书显示,生于1997年的韦进木是广西桂平罗播乡凤镇村人,幼时父母离异,父亲外出打工,他成为一名农村“留守儿童”。年仅13岁时,韦进木就曾掐死同村的4岁男童,14岁时又持刀重伤一名6岁幼女,并且试图将女孩儿淹死在水里。
同村村民称,除了这两次“作孽”,还有4起案件被怀疑是韦进木所为,有受害儿童指认说是韦进木骗自己喝下农药,也有受害儿童称韦进木骗自己爬树,又将其推下树。然而,因为证据效力等种种原因,另外4起案件没有被追究。
广西出狱2月后窜至广州再犯案
韦进木13岁时的杀害幼童案没有被判刑,直到2011年,因刀捅女童案时已满14岁,广西壮族自治区桂平市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韦进木有期徒刑六年。2015年11月26日,经减刑后韦进木从广西监狱出狱,然而出狱2个月后,韦进木流窜至广州,又再犯下强奸杀人罪行。
今年1月18日,韦进木在番禺石壁街韦涌村附近的高速公路高架桥底道路处游荡,当日中午1时50分许,他看到了穿橙色校服的小学女生小樱(化名)。小樱年仅11岁,品学兼优,在当地是人见人爱的好孩子,当时她正准备参加学校下午的期末考试。然而,却遭到韦进木暴力殴打,拖入高架桥底的绿化带后,施暴杀害。
小樱家人发现孩子失踪后报警,番禺警方发布的寻人启示在微信朋友圈广为流传。案发次日的中午,韦进木被抓获归案。
在3日的庭审中,知情人士介绍,韦进木表情木讷,语言表达能力较差,他对指控的事实及罪名无异议。检察官认为,韦进木实施犯罪的手段特别残忍、动机卑劣,应当依法从重惩处。经审理,法庭将择日宣判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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