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依法管理宗教事务 禁用宗教分裂国家

  大公网6月2日讯(记者赵一存 报道)中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6月2日在京发布《新疆的宗教信仰自由状况》白皮书指出,新疆依照法律法规,按照“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的原则,对宗教事务进行管理,保护宗教信仰自由,保障正常宗教活动有序进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常委肖开提·依明表示,新疆坚决反对宗教极端主义,遏制宗教极端,对利用宗教进行的违法犯罪活动依法予以惩处。

  白皮书表示,在新疆,正常宗教活动受法律保护,信教公民的集体宗教活动必须在依法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内进行。宗教活动应当遵守社会秩序、工作秩序、生活秩序和公共场所的相关规定。宗教团体负责协调解决宗教内部事务,政府不予干涉。

  白皮书指,新疆县级以上政府宗教事务部门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宗教事务进行管理,其他行政管理部门在各自法定职责范围内负责与宗教事务有关的行政管理工作。对侵犯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教职人员和信教公民合法权益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宗教事务依法管理情况进行监督。

  白皮书还指,依法惩处利用宗教进行的违法犯罪活动。中国政府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利用宗教进行分裂国家、传播宗教极端思想、煽动民族仇恨、破坏民族团结、扰乱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心健康的活动;禁止利用宗教妨碍国家行政、司法、教育、文化、婚姻、计划生育、继承等制度的实施;禁止利用宗教进行其他危害国家安全和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的活动。新疆各级司法机关打击利用宗教进行的违法犯罪活动,是为了更好地保护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权利和正常的宗教活动。新疆迄今没有公民因为正当信仰宗教而被惩处。

  白皮书强调,新疆坚持宗教独立自主自办原则。中国的宗教事业由中国各宗教团体、教职人员和信教公民来办,中国的宗教事务和宗教团体不受外国势力支配。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参加宗教活动,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不得干涉中国的宗教教务。

  肖开提·依明在今天举行的记者会上表示,新疆按照“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的原则,依照法律法规对宗教事务进行管理,保护宗教信仰自由,保障正常宗教活动有序进行,保障宗教活动场所、宗教团体、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公民的合法权益。

  侵犯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和信教公民合法权益的,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公民违犯法律法规的行为,也要受到法律追究。坚决反对宗教极端主义,遏制宗教极端,对利用宗教进行的违法犯罪活动依法予以惩处。


扫一扫,关注大公网《晨读香江》公众号

责任编辑:史亚会 史亚会

热闻

  • 图片

大公出品

大公视觉

大公热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