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常委肖开提·依明
大公网6月2日讯 (记者 赵一存)中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2日在京发布《新疆的宗教信仰自由状况》白皮书。白皮书全文约8600字,除前言、结束语外共包括七个部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常委肖开提·依明在记者会上介绍了新疆宗教发展的概况,并且表示新疆按照“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的原则,依照法律法规对宗教事务进行管理,保护宗教信仰自由,保障正常宗教活动有序进行,保障宗教活动场所、宗教团体、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公民的合法权益。
肖开提·依明介绍新疆宗教发展概况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常委肖开提·依明在记者会上介绍新疆宗教发展的概况。他表示,新疆目前有清真寺、教堂、寺院、道观等宗教活动场所2.48万座,宗教教职人员2.93万人,其中清真寺2.44万座,教职人员约2.9万名。宗教院校8所,宗教团体112个,形成了伊斯兰教、佛教、道教、基督教等多种宗教并存的格局。
他指出,尊重和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是中国政府根据宪法原则维护人民利益、尊重公民权利、保护人权的重要体现。在新疆,公民享有充分的宗教信仰自由。同时,新疆还通过立法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权利。信仰宗教或不信仰宗教,完全由公民自主选择,没有公民因信仰宗教而受到歧视和不公正的待遇。
“各级政府充分尊重信教公民的宗教感情和信仰需求,正常的宗教活动受到法律保护,”他举例说,譬如每年斋月为保证斋饭安全,政府专门安排食品检验人员在清真寺进行食品检验;为保证节日会礼安全,专门安排人员疏导交通,做好安保工作。又譬如,为保障信教公民顺利完成朝觐功课,新疆每年包机组织3000多名穆斯林前往沙特阿拉伯麦加朝觐,政府每年出资数百万元,组成工作团,安排饮食、医疗、卫生、交通、住宿、向导、翻译等工作人员随团服务保障。
另外,新疆宗教文化得到保护,100多处宗教文化古迹被列入自治区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自治区政府拨专款保护和整理了历史流传下来的宗教经典等古籍。尊重宗教传承,重视宗教教职人员的培养。全疆93%的宗教教职人员在享受与其它公民同等待遇的同时,还享受政府专门给宗教教职人员发放的生活补贴。“新疆在坚持宗教独立自主自办原则的同时,还在相互尊重、平等友好基础上,积极与世界各国宗教组织进行合作与交流,”肖开提·依明说。
依法管理宗教事务 禁用宗教分裂国家
他还表示,新疆按照“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的原则,依照法律法规对宗教事务进行管理,保护宗教信仰自由,保障正常宗教活动有序进行,保障宗教活动场所、宗教团体、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公民的合法权益。侵犯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和信教公民合法权益的,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公民违犯法律法规的行为,也要受到法律追究。坚决反对宗教极端主义,遏制宗教极端,对利用宗教进行的违法犯罪活动依法予以惩处。
白皮书表示,在新疆,正常宗教活动受法律保护,信教公民的集体宗教活动必须在依法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内进行。宗教活动应当遵守社会秩序、工作秩序、生活秩序和公共场所的相关规定。宗教团体负责协调解决宗教内部事务,政府不予干涉。
白皮书指,新疆县级以上政府宗教事务部门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宗教事务进行管理,其他行政管理部门在各自法定职责范围内负责与宗教事务有关的行政管理工作。对侵犯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教职人员和信教公民合法权益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宗教事务依法管理情况进行监督。
白皮书助世界了解新疆
对于中国政府为何选择在穆斯林斋月前夕发布这本白皮书,新疆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主任吐尔干·皮达表示,当前的新疆发展势头良好,社会大局持续稳定,各民族和睦相处,充分享有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不过,境内外对新疆宗教方面问题历来较为关注,特别是临近伊斯兰教斋月,更为关注,故在此之际发布这本白皮书,有助于向世界客观真实地反映新疆宗教自由状况,让外界了解真实的新疆。
白皮书还指,依法惩处利用宗教进行的违法犯罪活动。中国政府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利用宗教进行分裂国家、传播宗教极端思想、煽动民族仇恨、破坏民族团结、扰乱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心健康的活动;禁止利用宗教妨碍国家行政、司法、教育、文化、婚姻、计划生育、继承等制度的实施;禁止利用宗教进行其他危害国家安全和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的活动。新疆各级司法机关打击利用宗教进行的违法犯罪活动,是为了更好地保护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权利和正常的宗教活动。新疆迄今没有公民因为正当信仰宗教而被惩处。
白皮书强调,新疆坚持宗教独立自主自办原则。中国的宗教事业由中国各宗教团体、教职人员和信教公民来办,中国的宗教事务和宗教团体不受外国势力支配。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参加宗教活动,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不得干涉中国的宗教教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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