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抨曲解党纪党规蓄意炒作

  大公网10月28日讯 新华社27日发表署名为水枚的评论文章《故意曲解党纪党规:是真糊涂还是装糊涂》。文章指出,有的人不知是真糊涂还是装糊涂,对党员不能“妄议中央大政方针”这规定耿耿于怀,大做文章。

  文章称,新近颁布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行为的处分,开列了详细的负面清单,做出了具体的处分规定。其中有关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之一,即“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的”,将视情节给予相应处分,引起了人们关注。笔者查看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发现网络上的恶炒和攻击,基本上是断章取义、以偏概全;有些乾脆就是指鹿为马,故意搅浑水。

  有人断章取义以偏概全

  “家有家规,国有国法。”文章指出,我们党的纪律处分条例作为执行党纪的操作规范,立规明矩,亮明“底线”,内部执行,本来是天经地义的事。可有的人不知是真糊涂还是装糊涂,对党员不能“妄议中央大政方针”这一条耿耿于怀,大做文章,说什么这是搞噤声,损害党内民主;说什么“天下兴亡匹夫有责”,为什么就不能议论大政方针,等等。还有的人莫名亢奋起来,藉机在互联网上翻云覆雨、大放厥词,发泄对中央严明党纪党规的不满,竭尽污名之能事。

  条例对“妄议”有准确定义

  文章指出,《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四十六条对“妄议”是有准确的定义和前提条件的。一是“妄议”的途径──通过信息网络、广播、电视、报刊、书籍、讲座等方式,这其实就是公开传播了。二是“妄议”的内容是中央大政方针。三是“妄议”的目的或后果是破坏党的集中统一。当然,“妄议”本身,也是有明确内涵的。“妄”乃胡乱之意;“妄议”就是胡乱议论。党章明确规定,“必须实行正确的集中,保证全党的团结统一和行动一致,保证党的决定得到迅速有效的贯彻执行。”试想,党员公开散布对党中央大政方针的破坏性言论,损害党的团结统一,如果党对此听之任之,不依党规党纪加以处分,这个党还有什么战斗力?党还怎么能团结带领人民群众,凝聚人心,实现自己的纲领和奋斗目标?

  文章强调,对“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之举,《中国共产党章程》早有相对应的禁止性规定。党章第三条关于党员必须履行的义务中,明确规定,“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这说明,党章与条例的表述虽然不尽相同,但含义完全一致。

  文章提出,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大后指出,“新形势下,我们党面临着许多严峻挑战,党内存在着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尤其是一些党员干部中发生的贪污腐败、脱离群众、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必须下大气力解决。全党必须警醒起来。打铁还需自身硬。”因此,严明党纪党规,不仅是对我们党,更是对人民和国家前途命运负责的体现。

  “一个本无争议、恰逢其时的条例,硬生生被某些人炒成一个话题,其言可笑,其心可疑。奉劝某些把泼脏水当作了习惯动作的‘有识之士’还是省省心吧:寒蝉秋鸣、歇斯底里,悲凉的是你自己。”文章最后写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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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孟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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