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图:北京将允许符合条件的中外合资旅行社经营内地居民赴港澳旅游业务。图为市民在旅行社咨询/资料图片
大公网10月28日讯 27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在北京市暂时调整有关行政审批和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决定》(下称《决定》),允许在北京市设立符合条件的中外合资旅行社经营中国内地居民出国游业务以及赴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旅游业务。同时,北京亦将试点金融教育、文化娱乐、医疗保险等服务领域进一步开放外商投资。
据新华社、中新社报道:目前,外商投资旅行社不得经营中国内地居民出国旅游业务以及赴港澳和台湾地区旅游的业务。此次,《决定》明确了北京将放宽外商投资银行、演出经纪机构、从事港澳旅行等方面的限制,以进一步推进北京服务业的发展。
其中,在扩大中外合资旅行社开展出境旅游业务试点中,支持在京设立并符合条件的中外合资旅行社从事除台湾地区以外的出境游业务。
银行文化医疗广开门路
今年5月,国务院同意在北京市开展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涵盖科学技术服务、互联网和信息服务、文化教育服务、金融服务、商务和旅游服务、健康医疗服务等六大重点领域,试点为期3年,旨在通过放宽市场准入、改革监管模式、优化市场环境,形成全国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此次综合试点首批11条开放措施涉及《外商投资民用航空业规定》、《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5年修订)》、《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等。
像目前外商投资飞机维修和航空油料项目,应当由中方控股。试点期间,则取消中方控股的限制。
现今,外国投资者可以与中国投资者依法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的演出经纪机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且要求中国合营者的投资比例不低于51%。《决定》指出,选择文化娱乐业聚集的特定区域,允许设立外商独资演出经纪机构,在北京市域范围内提供服务。
另外,北京目前限制外商投资银行。而今后,在符合相关法规的条件下,允许外资金融机构设立外资银行、民营资本与外资金融机构共同设立中外合资银行。
简化审批 便利投资申报
此外,《决定》指出,还将逐步放宽中外合资、合作办医条件(允许设立外资专业健康医疗保险机构,外资持股比例不超过50%),调整审批权限,便利投资者申报等内容。
北京市商务委指出,试点首批11条开放措施涉及的行政法规、行政审批和准入特别管理措施已调整到位,并制定了《开放措施办事指南一览表》,也将在近期公布。
另据大公报记者孙琳报道:针对近期低价旅行团接连频频出事的情况,社科院旅游研究中心副主任李明德表示,未来外资进入北京市出境旅游市场不会对赴港澳低价游市场产生影响。李明德指出,不合理低价旅游产品的出现原因尚未有明确界定,但不合理低价游反映了市场竞争激烈,竞争手段缺乏规范。要从根本上遏制各类“不合理低价游”产品,还需要从法律上明确责任主体及执法主体。
扫一扫,关注大公网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