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网4月9日讯 新加坡联合早报日前发表署名文章,作者郑伟彬。文章表示,对于中国而言,中国执政党当前这种自我反腐、政党建设尤为重要。它不仅影响着执政党的执政地位与合法性,更影响着中国未来的发展。但能否就断言中国的政治生态必然可以重构,官场的秩序必然重建?文章认为,中国政治生态能否实现真正的转换,至少需要在两方面有所作为。一是彻底根除集团化的腐败行为,二是在于制度上、权力结构上的改变。文章如下:
在习近平、王歧山开始反腐之时,绝大多数人并没有想到,这场反腐会持续如此之久。在今年的“两会”上,更是将反腐变成会议主题。在“两会”期间,就有三个省部级以上官员落马,包括云南省委副书记仇和;河北省委常委、秘书长景春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栗智被查。“两会”结束后,又接连有央企高管落马。这场反腐还会持续多久?大概这是目前许多人关心的问题,尤其是官场上人。
从最近落马的官员履历上看,包括云南省委副书记、一汽董事长徐建一、中石油总经理廖永远,都可以说属于“能吏”。但显然,相较于民间百姓对“能吏”往往带有着的朴素观念情结上看,反腐没有禁区,没有任何理由可以作为“免死金牌”。“能吏”这张牌并不能成为其腐败违法行为的护身符。总理李克强此前也强调,不仅要查办腐败官员,也要查办不作为、不敢作为、素餐尸位的官员。因此,从整体上看,当前的反腐与吏治,正朝重构中国政治生态的方向前进。习近平与王歧山通过反腐查办官员的方式,在重新定义何为“能吏”、何为好的“为政者”。
对于中国而言,执政党当前这种自我反腐、政党建设尤为重要。它不仅影响着执政党的执政地位与合法性,更影响着中国未来的发展。自习近平上任以来,在党风建设、组织建设与制度建设上,已经取得相当的成效。尤其是在党风与反腐问题上,打破了诸多的潜规则,也制服了多只大老虎。但能否就断言中国的政治生态必然可以重构,官场的秩序必然重建?
现在显然为时过早。中国政治生态能否实现真正的转换,至少需要在两方面有所作为,才有实现的可能。一是彻底根除集团化的腐败行为。无论是党政军内的大老虎,或是所谓的小贪巨腐,其实并不可怕。可怕的是集团化的腐败。正如此前反腐已经暴露出来的,有山西帮、石油帮、秘书帮等等。这种腐败的既得利益集团,不仅容易形成腐败的经济寡头,甚至可能转变成政治寡头,使中国的政治生态彻底恶化。至于当前中国要进行深化改革,要在国家、社会、经济等领域进行制度建设,就更无实现的可能。
这种集团化的腐败行为,正是由于过去对各级政府第一把手缺乏有效的权力制约与监督导致的。权力结构的单一化,导致了集团化腐败行为有了形成、坐大的可能。也因为如此,导致各种反腐制度的设置,各个反腐机构的失灵,或被架空,完成形同虚设。
反腐运动只是破局,如何治本才是“立”。至于各种机构,无论如何加强,如何设定预防机制,从根本上说,只是战术手段;要从根本上改变中国的政治生态,关键在于制度上、权力结构上的改变。第一把力的权力是否仍然是这样“任性”无所约束?党内民主如何真正做到?司法改变能否真正实现独立?这些都是反腐运动之后所必须做到的“立”。
这既是执政党内部的自我革新、政党建设,也是执政党的执政思维、治理方式如何转换的问题。过去以权力为中心意志,所以才有“稳定压倒一切”的维稳模式。现在要追求治理的现代化,就需要从权力思维转变开始,改变权力结构,改变选人用人机制。换句话说,是能否真正做到“依法治国”“依法执政”的问题。
这两个条件,也可以说是能否赦免腐败官员的基础前提条件。在这阵子,中外媒体又出现了探讨关于赦免贪官的文章。对于他们而言,中国的腐败问题过于严重,面积太大,反腐的纪律人员太少,而腐败的官员太多。如果按现在的速度反腐下去,恐怕是遥遥无期。因此,赦免腐败的官员,以换取他们的财产公开,退回贪腐的钱款,是一种无奈但有效的举措。
这样的想法有其合理之处,但却未必合乎当前的形势。更何况,赦免贪官的动机是什么?当前的情况,显然还未到需要以赦免的形式,来挽救某种情势的必要。只要未能真正实现从严治党,未能在制度建设、权力结构上有所改变,使得其足以应对、控制新生的腐败之前,任何赦免行为都是没有实际意义的。
中国的政治生态能否彻底重构,关键点在于能否从“全面从严治党”,成功地转向“全面依法治国”。这不仅要求执政党在政党建设上取得成就,更要求其权力结构、执政思维上发生巨大的转变。这种转变,在反腐的高压之下,或许可以呈现出较好发展趋势,但未来成效如何,却仍是个未知数。正如现在有的地方政府仍然只认“纸质红头文件”一样,这样的治理思维的转变并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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