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图:中共第十八届四中全会23日在京闭幕。图为习近平、李克强、张德江、俞正声、刘云山、王岐山、张高丽在主席台上 新华社
大公网10月24日北京电 (记者 贾磊)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23日闭幕,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划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和六项重大任务。全会决定递补马建堂等3人为中央委员;确认将李东生等6名落马官员开除党籍。全会强调,依法保障“一国两制”实践和推进祖国统一,保持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依法保护港澳同胞、台湾同胞权益。
四中全会于10月20日至23日在京举行。出席全会的有中央委员199人,候补中央委员164人。中纪委常委和有关方面负责人、十八大代表中部分基层人士和专家学者也列席了会议。全会由中央政治局主持。总书记习近平作了重要讲话。
全会听取和讨论了习近平受中央政治局委托作的工作报告,研究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审议并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依法依规管党治党
5000馀字的会议公报中,从总目标、党的领导、任务、立法先行、法律的实施、司法公正、维护法律权威、法治工作队伍建设等方面阐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蓝图,“坚持党的领导”、“法治”、“宪法”、“制度”等高频次出现,成为关键词。
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全会强调,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依法执政,既要求党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也要求党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
全会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六大任务,包括: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实施;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
依宪治国依宪执政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全会提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必须坚持立法先行,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拥护。”
全会提出,“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完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宪法监督制度,健全宪法解释程序机制。”实现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立法主动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会议从依法决策、司法独立、职业保障、依法执政等方面提出要建立多项全新而具体的新制度,包括: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及责任倒查机制,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推动实行审判权和执行权相分离的体制改革试点,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迴法庭,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的法院、检察院,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建立从符合条件的律师、法学专家中招录立法工作者、法官、检察官制度,把法治建设成效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等。
全会强调,依法保障“一国两制”实践和推进祖国统一,保持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推进祖国和平统一,依法保护港澳同胞、台湾同胞权益。
会议还要求深入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构建完善的中国特色军事法治体系,提高国防和军队建设法治化水平。加强涉外法律工作,运用法律手段维护我国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维护我国公民、法人在海外及外国公民、法人在我国的正当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