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解析七常委如何依法治国

  依法反腐

  “法治化”是十八大以来反腐鲜明特点

  7月29日,十八届四中全会主题“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公布当天,原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被宣布立案调查。

  新华网刊文称此举“大有深意”。文章认为,在迈向法治化的进程中,中共执政的重大理念法治,受到来自党内一些人的挑战和考验,能不能对他们绳之以法,成为人民群众评价法治化的一个重要参数。

  刘云山数次撰文谈“用权”

  早在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习近平即提出:“各级组织部门要把能不能依法办事、遵守法律作为考察识别干部的重要条件。”

  今年1月,习近平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强调: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依法办事,带头遵守法律,牢固确立法律红线不能触碰、法律底线不能逾越的观念,不要去行使依法不该由自己行使的权力,更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要建立健全违反法定程序干预司法的登记备案通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主管组织人事的常委刘云山今年5月在《学习时报》撰文表示:要切实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工作的能力。9月8日,他再次在《学习时报》撰文,提醒干部对手中的权力,要有敬畏之心,做到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

  在姜明安看来这是必然。姜明安说,公权力行使、决策都由党管理的领导干部来具体实行,不将“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的干部清除出队伍,这两条没法保障。

  职务犯罪侦查逐步交还检方

  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反腐主管”王岐山即表示:“严格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加强案件审理和监督管理工作,保障被审查人员合法权益。”

  新华网将此总结为“应该由党纪处置的坚决以党纪来处置,应该移送司法机关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并指出法治化是十八以来反腐的鲜明特点。

  2013年11月,最高检察院召开的反腐法制化专家座谈会,明确提出如下动向:今后纪委“双规”的官员,确认可能构成犯罪的,将及时移交检察机关调查,纪委不再全程查案。

  仅今年上半年,全国检察机关共查处县处级以上干部贪污贿赂犯罪要案1676人(含厅局级182人),同比上升32.3%,其中包括李春城、郭永祥等7名省部级干部案件,以及国家能源局副局长许永盛等一批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厅局级干部案件。

  最高检检察理论研究所副所长谢鹏程具体感受到变化。谢鹏程最近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2013年以来,中央纪委在“侦查”职能上的自我克减,逐步把职务犯罪侦查职能交还给检察机关,不再查清全部犯罪事实,只要查清主要犯罪事实或者有一件可定罪的事实,就将案件移送检察机关,由检察机关进行侦查和起诉。

  本版文/本报记者 邹春霞

责任编辑:晃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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