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周永康化 中央综治委恢复原名就能收缩权力吗?

  新一届综治委将致力平安建设

  其实,新一届中央和中央政法委领导上任后,不断调整中央政法委和中央综治委的职能,中央综治委回归社会治安的职能,早在去年就提上了议程。

  去年5月29日,《新疆日报》报道,全国政协副主席、国家民委主任、中央新疆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主任王正伟等陪同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俞正声到新疆调研。这是官方媒体首次披露中央新疆工作协调小组主要领导的变化,职能也从中央政法委剥离。

  中央新疆工作协调小组此前一直由中央政法委牵头,组长由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担任。该小组的常设机构中央新疆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也设在中央政法委,办公室主任由中央政法委办公室主任兼任。

  与这些调整相对应的是,之前的新一届中央政法委领导确定之后,一般很快会确定中央综治委的主任和副主任,但是新一届中央综治委主任虽然早就由孟建柱兼任,副主任却长期未确定。直到昨天,公开报道中才出现中央政法委秘书长汪永清和副秘书长陈训秋兼任中央综治委副主任。这一届中央综治委副主任,无论从人数,还是级别上,均与之前的较大的差距。

  最早透露中央综治委恢复之前名称的孟建柱在今年7月15日召开的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座谈会上强调,中央决定将中央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恢复为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目的是为了集中精力抓好平安建设。

  察时局发现,不少学者认为,中央综治委的更名是在收缩权力。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教授周永坤称,中央综治委从“社会管理”到“社会治安”的名字变化,意味着权力的收缩。因为“社会管理”涵盖的面非常宽,不仅仅包括“社会治安”。

  周永坤认为,十八大以后,政法委权力收缩,如不再干预、协调具体案件。此次中央综治委名字的变化,也是这一趋势的反映。

  具体办事机构未变化,仅更名未必收缩权力

  察时局发现,近几届中央综治委成员中,成员单位并没有太大的变化,有时候一些成员单位突出,单位领导会成为副主任,有时候则由副职担任中央综治委委员,这些单位仍然是中央综治委的协调单位。

  而中央综治委的具体办事机构中央综治办则始终于中央政法委机关合署办公,并且一般由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兼任。现任中央综治办主任陈训秋即是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现任中央综治办专职副主任,则是之前任山东大学校长,在法学界有相当名望的徐显明。徐显明的在去年10月担任此职时,不少分析认为,这体现了加强运用法学思维进行综合治理。

  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教授徐昕认为,中央综治委成立之初即是由中央政法委牵头,在各中央单位之间进行群防群治的机构,相当一部分职能是协调各单位,收集社会治安层面的信息,并提出治理的意见。

  徐昕认为,2011年中央综治委的更名,即扩大到社会管理,是因为之前中央提出了社会管理,中央综治委的更名有顺应这个潮流的意思,但是这次更名有点名不副实,在一个很大的架构下,并没有实现人们期望的运用法治进行社会管理的功能。徐昕还认为,中央综治委的副主任都是虚职,具体事务仍然需要由其办公室承担,可以说,在综合治理上,某种程度上,办公室的职能比副主任的职能还要大。

  徐昕认为,仅仅恢复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的名称还是不够的,因为该委员会在设立之初,主要职能就是维稳,而近些年来,维稳的问题越来越大,也很难与法治齐头并进。如果回归到维稳的初衷上来,因为维稳有一些具体的事务,那么中央综治委的实际权力可能还在扩大。另外,如果再加上与维稳有交叉的维护国家安全职能,那权力还会进一步加大,并且不容易受到限制和制约。

  徐昕认为,如果是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提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能力,才是真正的收缩权力,在法治内解决社会问题。

  今年7月15日的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座谈会上,孟建柱称,下一步,中央政法委、中央综治委、中央维稳办、中央联席办要会同各地政法、综治、维稳、信访部门,加强调查研究,认真总结经验做法,深入剖析问题症结,研究提出创新社会治理、深化平安建设的意见措施。

  (本文由微信号察时局授权大公网发布) 

责任编辑:家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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