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来源于网络 中央综治委从“社会管理”到“社会治安”的名字变化,到底是否意味着权力的收缩,引发了热议。)
中央综治委从社会管理恢复到社会治安的名称,昨天不断引发热议。察时局(微信公众号:Cha_shiju)了解到,有观点认为是在收缩权力,从宏观的社会管理层面专注于平安建设,也有专家认为两个名称之间的实质区别并不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的设立,就是与维稳相关的,某种程度上说,还是一种权力的扩大。
不断扩大的综治委
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成立于1991年3月21日,作为协助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常设机构,中央综治委主任一般由中央政法委书记兼任。
中央综治委的任务是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及社会治安形势,指导和协调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为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中央综治委下面还设立了多个工作领导小组。而因为是协调各个部门的机构,相当多的部委领导在综治委内担任副主任或者委员,比如司法部、教育部、中宣部等。综治委办公室是具体的办事机构,与中央政法委机关合署办公。
之所以说中央综治委不断扩大权力,是从两个方面来观察。
一是2011年9月,“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更名为“中央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时任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中央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主任周永康强调,要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决策部署,履行中央赋予的各项职责任务,协调各方面力量推动解决社会管理面临的突出问题。察时局了解到,人们普遍认为,社会管理的面要比社会治安的面宽的多,不但仅仅是研究社会治安形势的问题,还有更多的社会管理的职能。
二是,虽然中央综治委主任由中央政法委书记兼任,但是在副主任的配备上不断升格。
察时局查阅人民日报关于不同时期中央综治委全会的报道发现,1999年,罗干兼任中央综治委主任时,副主任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曹志,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韩杼滨。2006年中央综治委全会时,罗干以中央政治局常委的身份仍兼任中央综治委主任,副主任为周永康、顾秀莲、肖扬、贾春旺、王胜俊、陈冀平。周永康担任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时也兼任中央综治委主任,副主任为李建国、孟建柱、王胜俊、曹建明、周本顺和陈冀平,后来中央政法委副书记王乐泉也兼任综治委副主任。2011年中央综治委更名后,副主任级别大为提升,原有的7人有3人留任,分别是王乐泉、李建国和孟建柱,而新增加的四人均为副国级领导,分别是时任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回良玉,时任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兼中宣部部长刘云山,时任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马凯、时任全国政协副主席钱运录。
察时局发现,虽然副主任有所变化,但是综治委委员一般都是几十名,也都是部委的部长或者副部长。
不少学者认为,中央综治委2011年的更名时,中央政法委的权力已经远远超出社会治安的范围,达到了中央政法委成立数十年来的权力顶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