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强化政治责任,狠抓工作落实
一是建设政治上强、能力上强、作风上强、心力上强的干部队伍。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努力建设过硬干部队伍。政治上强,就是对党忠诚、立场坚定、政治敏锐、敢于担当,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在反对分裂、维护社会稳定等重大问题上严守党的政治纪律,认识不含糊、态度不暧昧、行动不动摇,在反对“三股势力”斗争中打头阵、做标兵,决不做“两面人”、“老好人”,决不阳奉阴违,以坚强党性作保证,坚决落实中央决策和自治区党委部署。能力上强,就是要有较强的学习理解政策的能力、驾驭复杂局面的能力、做群众工作的能力、促进各族干部交往交流交融的能力,敢做善成,能干事、能干成事。作风上强,就是要按照“三严三实”要求,严格规范自己的行为,弘扬焦裕禄精神,自觉抵制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心力上强,就是要学习上高标准、职务上不攀比、生活上严要求、思想上不懈怠、心理上有定力,特别是面对复杂形势、繁重工作,处之泰然、成熟淡定,不畏惧、不气馁,抗折腾、抗打击。
二是筑牢服务群众、维护稳定、反对分裂的坚强战斗堡垒。要重点在村一级用劲,选好配强村党支部书记,重视发挥村民小组长作用,积极发展优秀农村青年入党。把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作为工作重点,让党的旗帜在每一个基层阵地上都高高飘扬起来。进一步充实加强基层力量,坚持精兵强将下基层,完善村级组织、住村工作组、村警务室“三位一体”工作机制。要关心长期在基层一线工作的各族干部,完善激励保障机制,帮助他们解决后顾之忧,营造拴心留人环境。坚持“好人让基层干部当、好事让基层组织办”,真正使办实事、办好事的过程成为团结教育引导群众的过程,成为乡村干部树立形象、增加威信的过程。
三是坚持群众路线、加强作风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党委十条规定,不贪小便宜,不搞特权,不让干部群众戳脊梁骨。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突出解决政治意识不强、脱离群众、服务群众不到位、侵害群众利益、民族团结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努力取得人民满意的实效。深入搞好20万名机关干部下基层、住万村“访民情、惠民生、聚民心”活动,重在聚民心上用力,力戒形式主义,不断把活动引向深入,真正在治本上发挥重要作用。深入研究新形势下群众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切实强化群众工作意识,增强群众工作本领,创新群众工作机制,着力提高群众工作的亲和力、感染力、吸引力。
贯彻落实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是对各族干部党性、作风、能力的考验。务必增强坚定性,提高理解力、落实力、执行力;广泛发扬民主,从广大干部群众中汲取智慧;加强监督检查,强化落实党的纪律约束。面对中央的重托和人民的期盼,我们必须强化使命担当,高扬奋斗旗帜,坚持只有努力才能改变、只要努力就能改变,变化变革、敢于担当、务求实效,艰苦奋斗、甘于奉献、无怨无悔,努力建设团结和谐、繁荣富裕、文明进步、安居乐业的社会主义新疆。
(作者: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书记)
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现行计生政策
城镇汉族居民一对夫妻可生育一个子女,少数民族居民一对夫妻可生育两个子女。汉族农牧民一对夫妻可生育两个子女,少数民族农牧民一对夫妻可生育三个子女。
夫妻一方是少数民族的,按少数民族计划生育规定生育;夫妻一方为城镇居民的,按城镇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章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