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
改革将充实专职办案人员数量
此次省级纪委内设机构调整,按照明确职责定位,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紧紧围绕监督执纪问责,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提高履职能力,将更多的人员力量调整到监督执纪问责的主业上来,无疑是落实三中全会精神和三次全会部署的具体举措。
为进一步加强反腐力度,中央纪委监察部对内设机构进行整合优化,使得机构设置、人员配置进一步向办案倾斜,各地纪委也纷纷启动调整工作。
北青报记者查阅公开资料发现,多个省份纪检系统都增加了办案人员。例如,山西省通过内部挖潜、盘活存量,纪检监察室增加到8个,与案件查办业务直接相关的内设机构占机构总数的71%,人员编制占编制总数的61.8%,把更多机构和人员集中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业上。
庄德水表示,“根据中纪委要求,所有纪检监察干部都应该‘能办案、会办案且敢于办案’,即提倡全员办案的思想和做法。保持编制不变的情况下,通过资源重组、人员调配来提升纪检监察室的工作效率。”他分析,这样一来,使得改革阻力比较小,操作起来相对容易,但“对办案人员提出更高的要求”。
针对专门“领域”开展纪检工作
改革后,各省级纪委的纪检监察室除了按地域、单位“分工”,还依据“领域”的不同发挥监督职能。“从各省情况来看,很多省还是考虑从地域角度出发,同时会结合本省情况做一些调整,比如山西省就针对焦煤领域配备专门的纪检监察室。”庄德水介绍。
广东省纪委第六纪检监察室就把科教文卫等领域专门抽出来,广东省纪委副书记钟世坚向媒体公开,以前被人们认为是“清水衙门”的科教文卫领域,也在滋生蔓延着一些带有行业特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专门抽调出来以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随着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和查办案件力度的加大,庄德水建议,为了更好地完成纪检监察任务,各省份应及时采取联动机制。“从省级层面看,由于每个监察室的人数规模相对有限,可以考虑针对案件实行纪检监察室任务的调配,比如由某一个纪检监察室结合专业特点和人员配备牵头重点处理案件,其他监察室加以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