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应 “无罪判决一定正确吗”
采访中,记者查阅该案的所有判决书及案卷材料发现,鸡东县公安机关办理此案的人员为鲍树伟、兰晓兵,公诉人为鸡东县检察院公诉科科长万兴砚,四次作出有罪判决的法官分别为鸡东县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盖秋海、李广才、许桂芸、徐忠祺。
6月25日,鸡西市中院的知情人士告诉京华时报记者,该院早就认为这起案件是一起错案,在集体讨论时就认为应该作出无罪判决。6月26日上午,京华时报记者先后联系鸡东县公检法机关参与本案的7人,其中兰晓兵、李广才、许桂芸和徐忠褀的电话一直无人接听。目前已升任鸡东县刑警大队教导员的鲍树伟表示,在这起案件中,他只是公安机关参与该案的一名成员,他办理此案严格依法办事。有罪判决和无罪判决都是法院作出的,相关情况应该向法院了解。他对无罪判决不知如何评价。鸡东县法院法官盖秋海则表示,无法评价自己作出的有罪判决,无罪判决是鸡西市中院作出的,和他没有任何关系。
而此案的公诉人万兴砚则表示,她认为这起案件的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不认为公诉意见是错误的,不承认这起案件是错案,万兴砚同时反问:“难道鸡西市中院的无罪判决就一定是正确的吗?”
鸡西市中院的无罪判决,已经宣告此案为一起错案。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对司法机关的冤假错案进行终身责任追究。翟志平、王彬夫妇遇到的这起案件同样应该如此。6月27日上午,京华时报记者联系了鸡西市检察院,询问此案后续是否会追究相关办案人员的责任。截至记者昨天下午5点发稿时,鸡西市检察院尚未对此作出答复。
京华时报记者张剑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