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审出重大案件
涉案人数首超千人
昨日,审计署审计长刘家义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上作2013年度审计工作报告时提到,审计署在各项审计中,发现并移送涉嫌重大违法违纪案件314起,涉及1100多人。
北青报记者查阅历年审计报告发现,审计署2013年通过审计查出的重大违法违纪案,无论在案件数量还是涉及人数上都创下新高。
涉案人数创新高
刘家义审计长在介绍“审计查出的涉嫌重大违法违规案件情况”时提到,在各项审计中,发现并移送涉嫌重大违法违纪案件314起,涉及1100多人。这些案件主要发生在行政管理权或审批权集中、掌握重要国有资产资源的部门和单位。
北青报记者分别查阅2012年度、2011年度和2010年度的审计报告发现,在这三年中,涉及的案件分别为175起、112起和139起,而涉及人数分别为630人、300多人和617人。这也意味着2013年度审计署发现并移送的重大违法违纪案件涉案人数在历年中最多。
不过,审计工作报告中提及的经审计发现的涉案人数,并不等同于最终被有关部门处理的人数。以2012年度为例,在审计署移交给有关部门的175起重大违法违规案件中,2012年度审计报告中提到的涉案人数为630人。
最终,刘家义审计长在昨日所作的审计工作报告中进一步提到:“审计署发现的175起涉嫌违法违纪案件移送有关部门查处后,已有1200多人被依法依纪处理。”
暴露群体性腐败问题严重
刘家义在介绍上述案件的特点时提到,经审计署发现并移送的案件呈现出群体性腐败问题严重、违法犯罪方式更加隐蔽、权钱交易收益远期化等三大特点。
在“群体性腐败问题严重”方面,上述314起案件中,有112起(占35.7%)是“串案”、“窝案”,涉及760多人,其中31起案件有主犯的近亲属参与。这类案件大多以一名或几名公职人员为核心,以其掌握的公共权力或公共资源为支撑,案件链条往往牵扯十几人或数十人,有的涉案人员之间形成了利益共同体。
在“违法犯罪方式更加隐蔽”方面,审计发现,一些不法分子通过有意培植利益关联方“代理”作案,有的将原本可以按正常程序开展的行政审批等事项,指定中介方介入协助,并最终从中介方获得利益回流。在股权转让、招投标、资格申请、投融资等业务中,这一问题尤为突出。审计发现此类案件80多起,涉及200多人。
在“权钱交易收益远期化”方面,审计发现此类案件109起。这些案件中权钱交易趋向索取投资入股、业务垄断、矿产开采等隐性利益,有的在位时只“帮忙”不收礼,待离职后再兑现;有的将部分违法所得投入公益事业树立“道德”形象,或谋求政治地位。
审计为有关部门提供明确靶向
随着中央持续加大反腐败力度,审计在反腐过程中的作用越来越明显。而此次审计署审出的案件和人数均创历年新高,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产生的。
昨日,审计署有关负责人对此解读称:“审计机关始终注重发挥自身优势,审计机关对重大违法违纪问题坚决查透查实,并注重深入分析新形势下腐败案件发生的特点和规律,充分发挥好反腐败的尖兵和利剑作用。此外,还通过深入分析归纳腐败特点,及时发现异常变化和异常事项,提高案件发现和查处能力,同时又为有关部门实施精准打击提供明确耙向。”
审计报告近年来的变化
纵观近年来的审计报告,可谓“锋芒”渐显。前年所作的审计报告尚颇含糊,只一句“个别部门还存在超标准列支‘三公’经费现象”,就画上了句号。去年所作的审计报告对违反“三公”经费的行为进行了详细分类,但是对于违规部门还是“手下留情”,用了“部分团组”、“一些部门”这样相对模糊的表述。再看今年的审计报告,不仅违规行为清晰可见,哪些部门在顶风违规更是一目了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