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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志军案余波:祸起车皮生意 呼铁局原正副局长皆判死

1962年出生的林奋强,是福建福州人,在2011年被查前系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呼和浩特铁路局原局长,正厅局级官员。面对这种情况,包头一家煤炭销售公司在向林奋强行贿的40余万欧元中,有20万被用香烟包装分包了400张500元面值的欧元。

  在全国铁路运输路网中,呼和浩特和太原铁路局被认为“最肥”,煤运车皮也最紧俏,而车皮计划审批权亦成为最易滋生腐败的温床。

  除了林奋强根据上级授意主动审批车皮的计划外,其兄林大雁及其他亲属,在2008年至2011年间,主要通过提高行贿者的煤炭铁路运量和承揽铁路工程等获取巨额利润。

  坐地收钱

  在林奋强与马俊飞的行贿者名单中,存在多家煤电和煤炭公司。

  这些行贿者均知道,要想办成事,直接向林奋强行贿,可能性很低。而林大雁等林奋强的亲属,对行贿者是来者不拒,明码标价。

  2010年8月至2011年5月,内蒙古一家煤业公司先后6次直接或间接向林奋强行贿204万元。贿款如此有整有零,原因是,这种交易并非“一锤定音”,而是自有其中的规矩。

  对于上述公司而言,林大雁等人定的规矩是每个车皮收取8万~10万元的提成。

  对于陕西一家公司而言,规矩则变为“每走一吨煤提成10元钱”。2009年至2011年,这家公司共向林奋强等人支付2600多万元的“提成”。

  提成多少,有时也看关系程度,对于内蒙古另外一家煤炭公司,林大雁等人定的规矩是每吨2~5元的提成。

  不管是提成还是直接大笔的贿款,林奋强很少亲自收受。知情人表示,在侦查机关侦查中发现,林奋强甚至拒绝贿赂。

  面对这种情况,包头一家煤炭销售公司在向林奋强行贿的40余万欧元中,有20万被用香烟包装分包了400张500元面值的欧元。

  中纪委向司法机关出具的材料内容显示,林奋强交代了有关部门并不掌握的受贿事实,属于自首。

  鉴于上述情况,林奋强被判处了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林奋强未提出上诉。(张流常)

  • 责任编辑:晃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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