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事实
●2000年至2008年,为华升富士达电梯有限公司向北化院销售电梯提供帮助,后收受该公司业务员韩某所送款物共计折合16万元
●2005年至2008年间,为北京昊诚油气科技有限公司中标北化院设备采购项目提供帮助,收受该公司副总刘某、部门经理陈某(均另案处理)所送现金25万元
●2007年至2011年间,利用职务便利为薛某(另案处理)承揽北化院施工工程提供帮助,从薛某处报销旅游等各类发票共计99726元,后又以借款为名索要15万元
●2007年至2011年间,为北京鑫盾德实消防安全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获取北化院施工工程提供帮助,收受该公司经理李某所送的现金及银行卡共计53万元
●2008年至2012年,在北京燕化天钲建筑有限责任公司承建北化院建设工程的过程中,接受该公司项目经理沈某出资邀请出国滑雪、旅游,出资额共计8.5万余元
●2010年至2012年,在北京通州次渠集团有限公司承建北化院建设项目过程中,收受该公司施工处处长张某所送现金2.5万元
文/记者 洪雪 张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