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力度加大,延伸至国企
1997年开始,对“裸官”的排查范围虽然已经明确细致,但是排查结果仅存在于“裸官”现象官员的处理上,直到2013年12月之前,对外一直比较神秘,几乎没有与此有关被处罚的案例。
去年底,中组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通知》,明确如不实填报不得提拔任用。而实际上,各地对于存在“裸官”现象的官员,已经开始限制其在重要岗位上的任职以及相应的提拔。
此次,广东在反馈整改情况时表述,自去年第二轮中央巡视之后,开展了对“裸官”任职岗位的调整工作。迅速开展对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的摸查和治理。
目前,广东全省“裸官”任职调整工作已基本完成,共对866名干部作出了岗位调整处理,其中市厅级9名,处级134名,科级及以下723名。
这是中国历史上局地第一次大规模对“裸官”的处理,并首次将排查和处理范围扩充至科级及以下。
而在安徽,其反馈整改通报中,在“严把考察人选关”的事项中表述到,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动议”、“确定考察对象”两个关键环节,认真落实“群众公认度不高”、“裸官”等6种人不得列为考察对象的规定。
此外,近日,上海市委、市金融党工委根据市属国有企业领导人管理有关规定,决定免去陈耿国泰君安证券总裁和党委副书记职务。
据《北京青年报》报道,陈耿辞职之所以备受关注,是因为有观点认为,陈耿是因“裸官”问题而从证券业高管一线退下的“第一人”。
本报记者梳理发现,社会对“裸官”的关注,一般停留在党政机关,但根据1997年和2013年有关党内规章,国有企业包括国有金融机构也在被监管的范围内。
陈耿作为国有企业的负责人,若因“裸官”问题被迫辞职,则属于国有企业领域见诸报端的第一人。(作者 张流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