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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者:"习式治疆"思路浮现 "反野蛮主义"或比反恐更宜

5·22乌市暴恐案之后,外媒普遍用“反恐战争”的模式评判中国的形势。但困难显而易见,发生在中国的恐袭和中国政府的国内反恐,与发生在中东的恐袭和美国领导的全球反恐,两者很难相提并论。


  “反野蛮主义”适合中国国情

  从国家层面看,国家的统一,自古以来就是中华文明的主要特征,代表了文明的主流。所以,任何形式的分裂和分离运动都是其反面,也就是野蛮主义;因此,反分裂、维护统一正是反野蛮的内容之一。

  从社会层面上看,社会的安定和谐,也是中华文明的主要特征之一,也代表了文明的主流,而各种暴力活动和极端主义运动都是其反面,属于野蛮主义。因此,反暴力袭击、反暴力抗法、维护社会稳定也就是反野蛮,中国目前实施的反恐、打击三股势力、预防群体性事件等等行动,正是“反野蛮主义”内在的应有之义。

  在政府方面,中华一向具有德政和仁政的政治传统。尊重威权、注重礼仪、遵守纪律等特质,也都代表了文明的主流;而各种不顾礼仪和纪律、只讲“个人自由”和“民主权利”的乱政行为,如港台等地立法机构内动辄上演的全武行,肆意辱骂和无理取闹,也代表了文明的反面,属于典型的野蛮主义,当然也在“反野”的范围之内。

  在民间方面,各种形式的反社会、反秩序、反文明、反道德行为,也都不能得到虚伪的“个人自由”和“民主权利”名义的辩护,也应该处在“反野蛮主义”的约束之内。以“反野”统合“反恐”,可以在更大范围内、更有力地维护社会秩序、保持社会稳定。

  新加坡被认为是华人世界中比较成功的“威权”体制。在西方政治的语境中,威权带有“不民主”的含义,但在中华政治的语境中,威权恰恰也体现了“不野蛮”、“拒绝野蛮”和“反野蛮”。

  当然,无论何种政府,也并不天然就代表了文明,天然就具有了“反野”的权力。政府的滥权、官员的贪腐,也是文明的反面。正如美国政府发动反恐战争,本身也蜕变成了“国家恐怖主义”份子,中国政府也并非没有落入“国家野蛮主义”陷阱的可能。“反野蛮主义”作为整个中华民族的总任务,政府也属于被“反野”所约束的对象。这是“反野”大业所需要解决的制度建设内容之一。

  总之,以“文明型国家”的身份提出“反野蛮主义”,既合情合理,又名正言顺。一方面避免西式反恐对于中华政治的不适用、“不合脚”,避免重蹈西方越反越恐的老路;另一方面可以利用“反野蛮主义”应对“大中华”特殊的安全环境,在继承中华政治优秀传统的同时,也促进其现代化转型。此时首倡这个概念,正逢其时。

  作者是香港中国力研究中心副主任

  • 责任编辑:宋代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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