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发挥优势,提升对外合作的层次。主动顺应新形势下对外开放的新要求,推动各类合作平台建设,加快建立适应经贸合作的体制机制,切实提升对外合作的层次。
一是优化对外贸易结构。通过产业结构的调整升级,促进对外贸易增长方式的转变,推动广东外贸出口由粗放增长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由劳动密集型向资本、技术、知识密集型转变。着力创建港口、产业、企业及城市联盟,创建中国(广东)—东盟电子商务平台,为东盟和中国(广东)之间的经贸合作搭建一流的合作平台。利用广交会的品牌效应,设立广交会“海上丝绸之路”专馆,轮流开展东盟各国主题日活动和各类论坛,举办“中国(广东)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博览会”,把广交会建成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重要桥梁和纽带。
二是实施走出去战略。鼓励广东有条件的企业到丝绸之路沿线国家投资办厂,开展产品服务和资源方面的合作,充分利用沿岸国家的劳动力、土地、资源及广阔的市场,通过收购、参股或合作等方式,实现企业的国际化和产业的转型升级,提高企业国际竞争力。创新国际投资的资本形式,在输出机器设备、商品等实物资本的基础上,加强无形资产,如商标、专利的海外输出,进一步扩展到债券、股票、衍生证券等金融资产形式,实现由商品利益向资本利益的转变。
三是拓展对外合作平台。建议选择合适的国家和地区,建设广东—东盟产业转移园和广东—东盟产业合作示范区,加强与印尼等国的能源开发合作,构建广东—东盟能源及大宗商商品的绿色通道,联手建设“南海海洋产业国际集聚区”,积极搭建对外合作平台,促进生产要素有效流动,在产业、能源、基础设施等方面实现优势互补,为广东产业转型升级开拓新路子。
(五)深化改革,提高金融、投资、贸易的国际化水平。围绕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以推进金融改革和实现投资贸易便利化为重点,向上要政策,向下逼改革,积极争取海关、金融、自贸区建设等各项政策在广东“先行先试”,充分发挥广东作为深化改革试验区的作用。
一是推动金融领域创新与突破。完善金融组织体系,培育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加强金融基础设施建设的跨境合作,促进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开拓适应国际市场的金融产品,改变企业跨国经营融资困难局面,完善对外投资的风险保障机制,增强海上丝绸之路金融服务和保障能力。可以金融合作创新为切入点,在粤港澳自贸区内设立人民币离岸结算中心,在开放国际投融资、人民币资本账户可兑换、利率市场化、金融产品创新等方面先行先试。同时,不断拓展与东南亚金融市场合作的广度与深度,发展便捷、高效的跨境金融服务,推动人民币在东盟的自由流通,以此加快人民币的国际化。
二是推动投资贸易便利化。与相关国家紧密合作,构建统一的区域市场,实现各自的法律、法规、政策的对接,在贸易投资促进、通关便利化、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电子商务等领域加强合作,深化对现行对外投资管理体制的改革,减少对外投资审批环节,缩短企业项目办理时间,放宽跨国经营人员出境限制,简化人员进出境手续。
(六)人文引领,进一步发挥华侨华人与人文软实力优势。“国之交在于民之亲”。海上丝绸之路,不仅是东西方海洋贸易的主要通道,也是人民友好交往、文化交流的重要通道。在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中,要注重打好“侨牌”和“文化牌”,加强与沿线各国的人文交流和公共外交,为国家和我省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一是打好“侨牌”。加强与华侨华人的沟通联系,通过召开多层次多形式的交易会、恳亲会、联谊会等,积极组织、引导华商和侨资企业、海外华侨华人专家学者回乡开展经贸、科技和文化等多方面的交流合作;发挥华侨华人桥梁纽带作用,为广东企业走出去牵线搭桥,通过华侨的努力,使沿线国家人民了解中国,了解现行政策,从而营造有利于合作共赢的环境。要重视对中华文明和岭南文化的传播,树立广东改革开放新形象,提升广东在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各国的影响力。
二是打好“文化牌”。将广州的十三行、潮州的古港、阳江的南海1号、湛江的徐闻古港,打包申报海上丝绸之路世界文化遗产,同时着力打造“广州—潮州—阳江—徐闻”海上丝绸之路文化旅游品牌,加强对海上丝绸之路文化及旅游线路的宣传推介,提高知名度和品牌效应。尝试与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合作,在广东举办“海上丝绸之路旅游文化节”,全方位展示海上丝绸之路文化风情,增强广东在海上丝绸之路建设中的主导地位。与沿线国家和地区开展城市互动和结对,开展互访,在进行经贸往来的同时,开展以民间交流和文化交流为重点的友好往来,巩固交深“老朋友”,结识拓展“新朋友”。设立面向沿线国家的教育培训中心和留学生基地,扩大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等领域的全方位交流合作,不断增进民心相通、民间相亲的友好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