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广东参与和推动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的对策建议
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为广东新一轮改革开放带来了新的重要机遇,提供了广阔的舞台。我们要抓住这一机遇,加强与沿线各国的经贸合作和人文交流,进一步提升广东的对外开放水平,在这一广阔舞台上有所作为,努力服务于“三个定位、两个率先”的总目标。
(一)统筹谋划,多层次多形式全方位推进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要以全球视野和战略眼光,将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纳入广东构建全方位开放格局、提升国际竞争力的重要战略,认真谋划和推进。
一是在国家、省、市三个层面推进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立足广东实际,科学规划布局,在国家、省、市三个层面,参与和推进海上丝绸之路建设,明确目标、要求、举措。建议成立广东省“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在主动参与国家层面的相关规划、政策制定和落实的同时,统筹全省重大战略规划和各项专项规划,形成层次清晰、定位准确、特色鲜明、操作性强的行动纲领。在市一级,尤其是沿海各市,也应根据国家和省的规划,根据自身的特点和优势,积极参与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与相关国家和相关市建立紧密关系,开展各类经贸合作和人文交流活动。
二是在产业、贸易、投资、海洋、文化、生态等方面开展形式多样的联系与合作。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合作的对象众多,合作的领域广阔,这为合作形式的丰富多彩提供了可能。要在制定各项专项规划的基础上,研究制定推动产业、贸易、投资、海洋、文化、生态等合作的相关政策,确定一批合作项目并推动落实,使这类多形式的合作真正成为推动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的主要力量,更好地服务我省“三个定位、两个率先”的总目标。
(二)突出重点,加快与东盟十国的深度合作。东盟十国是海上丝绸之路沿线的重要国家,与广东有着深厚的历史渊源和人文联系,经贸往来密切,是广东走出去的重点区域。要着力做好“东盟”和“海洋”两篇大文章,深化城市、区域及国家之间的经贸合作,支持和推动中国—东盟自贸区升级版建设,把东盟作为我省参与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重要地区。
一是加强与东盟各国的互联互通。利用临海优势,以广州、深圳、珠海、汕头、湛江五大港口为枢纽,加快推进海上通道互联互通,积极参与东盟国家港口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挖掘各市港口的国际转运功能,提高港口的货物运输能力,形成广东海陆物流中心地位。并据此增强辐射能力,带动与东盟的贸易投资。
二是推动中国—东盟自贸区升级版建设。在东盟“10+1”自由贸易协定全面生效的大背景下,建议我省以中国—东盟合作为抓手,启动和实施“南海战略”,与国家的南海大战略对接,构建东盟“10+1”合作的海上通道,使“10+1”合作不仅包括陆地而且包括海洋,引领广东由“珠江时代”进入“海洋时代”。将广东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南海东盟国家的人力资源、资本、技术、经营、市场充分对接,有效整合。参照TPP标准逐步提高中国在东盟自由贸易的参与程度,并以此为契机提高我省与东盟的经贸合作水平,以经贸合作推动区域发展。
(三)龙头带动,加快粤港澳自贸区和南沙、前海、横琴新区建设。要把粤港澳自贸区和南沙、前海、横琴新区建设,放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大背景下去考量和谋划,立足广东地缘人缘优势,把握好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的契机,高标准高起点推动自贸区和三个新区的建设,打造广东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促进区域开放合作的“桥头堡”和“龙头”。
一是加快粤港澳自贸区建设步伐。发挥毗邻港澳的优势,通过建设粤港澳自由贸易区,进一步整合三地资源,在三地之间互相带动,加快发展的同时,把自贸区建成实力雄厚、政策宽松、辐射力强的对外经贸联系的龙头和窗口,在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中发挥重要作用。要加强三地的沟通,制定总体方案、管理方法、实施细则和配套制度,探索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管理模式,重点在金融、教育、卫生、旅游、专业服务等领域开放合作取得突破。在完成内部整合的基础上,充分利用粤港澳大平台,推动与东盟的合作,在区域经济体的构建中发挥龙头作用。
二是加快三个新区建设步伐。把“对港澳开放”和“全面合作”作为南沙、前海、横琴三个新区建设的主攻方向,在投资准入政策、货物贸易便利化措施、扩大服务业开放等方面先行先试,率先实现区内货物和服务贸易自由化。在外汇、税收和海关等方面寻求政策创新,推动新区建设、粤港澳自贸区与升级版中国—东盟自贸区的政策对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