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依法严厉打击暴力恐怖活动,保护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联合发布《关于依法严厉打击暴力恐怖活动的通告》,本通告自24日起施行。通告鼓励、保护各族人民群众积极举报上述违法犯罪活动、提供违法犯罪活动线索,动员、规劝在逃违法犯罪人员投案自首。

近期,暴力恐怖犯罪分子接连制造暴力恐怖袭击案件,冲击基层政权机关,杀害无辜群众,性质恶劣、手段凶残,给各族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新疆社会稳定带来严重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