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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批余杭应对民众聚集不力:信息披露滞后

新华社记者在南京、杭州等地相继发生了放射源铱-192丢失、垃圾焚烧项目选址等导致的突发性公共事件。4月10日17时,兰州水务集团与法国合资企业——威立雅公司在对自来水进行检测时,发现苯含量超标。

  政府信息公开,必须不断强化

  近年来,我国政府信息公开的步伐不断加快,从突发事件应对法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实施,从政府“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到保障性住房、食品安全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各级政府通过公报、网站、微博等途径不断拓宽信息公开的渠道。

  但是,必须看到,政府信息公开的现状与公众的要求还有很大距离。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认为,信息披露及时性影响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比如南京放射源丢失事件,政府应该在接到企业报告后,第一时间披露相关信息,让社会周知。

  杭州垃圾焚烧项目和茂名PX项默引起了当地市民的担忧和反对。这些项目本身并没有错,为何得不到市民的支持政府在信息公开方面存在哪些问题

  住建财技委员会委员、上海环境卫生工程设计院院长张益指出,公共设施产生的效益为全社会所共享,但负面效果却由附近居民承惮所以会受到选址周边居民反对。这种“不要建在我家后院”的“邻避效应”,在国际社会也普遍存在。

  浙江工人日报副总编俞柏鸿认为,杭州市政府在垃圾焚烧项目信息披露方面也做了不少努力,除了选址规划期间进行公示外,还组织有关部门与群众代表对话,以及邀请群众代表前往外地垃圾焚烧厂实地参观考察等。然而,这些做法并未取得预期效果。

  马怀德分析说,这跟政府与公众的沟通不充分、信息披露不对应有很大关系。比如,当地百姓关心的是垃圾焚烧厂对当地环境的影响,是否会造成房屋等资产贬值。而政府请来的专家强调的是,只要垃圾焚烧设备达标,所产生的环境危害很小,就算呼吸一万年,空气中的二噁英也不会导致中毒等。

  专家表示,公共事物公众参与的前提是公众知情,而公众知情的一个重要前提是政府信息的公开,通过政府信息的公开在政府与公众之间搭建桥梁,建立协商机制。

  • 责任编辑:晃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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