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记者在南京、杭州等地相继发生了放射源铱-192丢失、垃圾焚烧项目选址等导致的突发性公共事件。再早一些时间,在甘肃兰州、广东茂名也发生了自来水苯超标和PX项目导致的突发性公共事件。
这些突发性公共事件既是对政府执政能力的考验,也是对政府信息公开能力的拷问。从这几个突发性公共事件的应对来看,政府信息披露的不及时、不对应、甚至不真实的问题充分暴露出来。在信息传播手段日益发达的今天,如何建立健全权威、及时、准确的府信息公开体系,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信息披露滞后,损害公众利益
5月10日中午,南京市官方微博“南京发布”和“南京环保”官方微博向社会发布消息称:5月7日,天津宏迪工程检测发展有限公司在位于浦六北路188号的中石化第五建设有限公司院内进行探伤作业期间,丢失用于探伤的放射源铱—192一枚。
这是有关这枚放射源的第一次官方发布,此时距放射源丢失已过去了80多个小时,离企业向环保部门报案也已过去了30多个小时。
之后,当地政府公布信息称,在各部门的积极配合下,于10日10点30分锁定放射源,并采取安全措施,专业人员正组织回收。
4月10日17时,兰州水务集团与法国合资企业——威立雅公司在对自来水进行检测时,发现苯含量超标。
11日10时许,媒体首先披露了自来水苯超标的消息。当天上午,在兰州大街小巷,居民开始抢购瓶装水。
11日16时许,政府方面才正式公布了这一消息,比媒体报道迟了6个小时。
国务院发布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对于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属于县级以上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应当主动公开或重点公开的政府信息。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杨卫东认为,在处置涉及公众安全的突发事件时,政府应该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布有关情况,此次南京放射源丢失,此前兰州局部自来水苯超标事件,当地政府的信息披露显然是不到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