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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纪委“专项巡视”280个央管单位 精确打击问题官员

专家分析指出,专项巡视的特点恰恰在于“问题导向”,对于个别抱有侥幸心理的问题  官员,将形成有效震慑。专项巡视的对象与常规巡视的对象总体一致,不仅包括中央和国家机关、中管事业单位、中管企业和高校、群团等,也包括省区市。

  新名词“专项巡视”

  最早出现在2014年1月,王岐山在十八届中纪委三次全会上所作的工作报告中提出,“创新组织制度和方式方法,探索专项巡视。”

  3月15日中央巡视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宣布,中央巡视组首批对科技部、复旦大学、中粮集团开展专项巡视。

  常规巡视侧重于空间的全覆盖,专项巡视则突出时间的高效率。

  同常规巡视相比,针对特定问题、特定领域、特定人员进行的专项巡视,方式灵活、人员配备更专业化,也将更“短平快”地突出发现问题,强化震慑作用。

  多批次、高频率机动灵活

  据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介绍,与常规巡视相比,专项巡视具有“短、平、快”的特点,重点更加突出,内容更加具体,程序更加简化,方法更加灵活。一般围绕某一事项、某一方面问题,机动灵活开展巡视。专项巡视同样坚持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不动摇,不搞一般性检查,防止变为专项业务检查和专项调研。

  “在程序上可适当打破常规,讲究方法与效率的统一。比如谈话,不一定逢人必谈,而应更有针对性地选取部分人谈话。同时还应从多个渠道、多个侧面了解情况,把准备工作做扎实。”巡视组干部任四平这样认为。

  中央第十三巡视组正局级巡视专员杨宏勇结合当年援藏时检查工作的例子指出,专项巡视一开始就应找好突破口。同时他还认为,应充分发挥巡视组每个成员的聪明才智,做到人尽其才。

  据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黎晓宏介绍,通过这种“小队伍、多批次、高频率”的机动灵活安排,集中搞清反映突出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以及重大问题和突发事件,能为完成巡视全覆盖任务提供保证。

  • 责任编辑:单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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