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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文:世界治理思想的起源

  《大哲人》的作者马克•V.卡皮与保尔•R.凡奥蒂均毕业于加州柏克利大学,现在都是国际关系学中的著名教授,该书介绍了从荷马到列宁的近五十位国际思想家,但并没有超越汤普森的体例,也没有“揭露世界政治的连贯性”。相比于《大哲人》,克努成教授的《国际关系理论史》显得更富有连贯性。遗憾的是,克努成的著作看起来更象是一本国际关系史纲,而不是一本思想或理论史著作。

  的确,古代诸多思想家丰富且深邃的思想是难以在几本书中得以明晰的概括。于是,福克教授总结前人的不足,放弃以人物思想为叙事脉络的体例,而是将研究内容细化,单单从治理问题出发,将某一个国际关系思想史中的问题串联成线。

  墨菲教授承认,在许多方面,《论人类理智》与他即将重写的书非常相似。而他之所以要写这本《世界治理》,一方面是要修订先前《世界秩序的探索》的不足,另一方面就是因为福克教授之著述过于强调实践史,而且他们在对民族国家态度和全球事务的发展趋势向上存在较大的分歧。

  于是,一九九九年,《世界治理:一种思想史的研究》(以下简称《世界治理》)悄然问世。相比于先前的几部著作,此书的内容涉及面可能稍窄,但是,也正是这种“不贪多”,使其比其他著作更有效地说请某个问题的历史发展谱系。

  从思想史的连贯性叙事上看,《世界治理》无疑超越了先前基本关于国际关系思想史的著作。但百密一疏的是,与主题相关的三大重要问题在本书中极少甚至没有加以论述。一是缺少对世界治理思想萌芽的论述。墨菲将但丁视为世界治理思想的第一人,认为但丁之前的世界治理思想只是“一些帝王曾作出的规划”而已,到了但丁时代,思想才变得“富有想象力和哲学意味”。这种评价无疑抹杀了古希腊以来诸多思想家的启蒙作用。

  第二,以国际法为主体的叙述无法概括所有的世界治理思想。尽管从格劳秀斯开始,国际法逐渐成为世界治理方法的思维取向,但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尤其是冷战后兴起的建构主义思潮,也在理论上显示出了强大的生命力。作为一种“自我实现的预言”,国际关系思想的归纳和概括显然不应该忽略任何前途远大的理论新生儿。

  第三,忽视中国治理思想的重要性及完备性。数千年来,诸多古国中,唯有中国的文明未曾间断过,这与治理思想中的“天下”观念密不可分。作为一种完备且饱满的思想,“天下”观念不仅点明了中国视野下世界治理的未来发展趋向,更重要的,它的含义中涵盖了治理所需要的权威来源和依赖的手段。而此书对中国“天下”观念只字未提,着实是一种遗憾。

  (三)在西方,第一个治理“实验室”在荷马时代

  对于社会科学家来说,思想是最好的实验室。这个实验室无需试管、酒精灯、天平的器械,却依然不乏假设、论述、推断和验证的过程。在西方,世界治理思想的第一个“实验室”起建于公元前八世纪古希腊的荷马时代。在古代希腊人看来,两部长诗《伊里亚特》和《奥德赛》足以让荷马享有独一无二的权威地位。希腊人从荷马那里学习到的不仅仅是诗歌,更是某种合理信仰和道德观念,因为荷马在那两部史诗中记载的几乎都是诸神和英雄的善良、杰出或美德(希腊文aretê的三种表达形式)。

  然而,这种aretê是极其不平衡的。在荷马的笔墨中,诸神和人类英雄一样,易变而反复无常,权力和力量参差不齐,对自然的控制也无法尽如其愿,这样,诸神之间也就充满着对立和潜在的冲突。美国著名学者特伦斯•欧文曾解读说,正是通过对诸神拟人化的描述,荷马生动刻画了那个现实与理想若即若离的时代,也揭示了世界概念化中只需与统一的局限性和冲突性。

  在诗篇中,荷马用“命运”(moirai)和“宙斯”暗示着两种不同类型的秩序,以提供某种思路,实现超越时代的可能性。“命运”意味着带有某种普遍性的决定论。它表现为一种非个人的、非道德的规律,无须理智控制,独立于诸神与人类的选择之外;而“宙斯”则象征着一种道德力量,通过理智,部分控制和预测着世界,体现了超越平常人之上的、可实现性的、普世性的价值。

  荷马的这个冲突性问题成为希腊科学和哲学思考的起点,激发并促使后人的思想呈现出两条泾渭分明的思维取向。一条是以泰勒斯为启蒙者,随之有阿那克西曼德、赫拉克利特、希罗多德为代表的自然主义取向。他们批评荷马仅仅停留在事物的表面,诉诸自然界中“大量各种各样的原理”的经验,论证宇宙规律存在的普遍性,并希冀于将宇宙法则运用于人类社会,证明人类社会中惯例、规则和正义的存在,以实现世界治理的目标。这种自然主义观念显然无法回答并解决当时迫在眉睫的诸多现实问题,从而遭到埃斯库罗斯、德谟柯利特、修昔底德伊普罗泰戈拉等人的反自然主义批判。反自然主义者主张以理性探究世界,切割宇宙正义与人类正义的联系,摒弃对某种人类惯例或规律的奢望,而是寻找某种实用方法,促成可以实现的结果,这就是历史上著名的“智者运动”,也就是古代希腊两个思想潮流之一。

  在苏格拉底之间,两大思维取向的竞争呈现着不可通约性。因为,自然主义者无法证明宇宙秩序在人类社会中的存在,而“智者”们也无法摒弃自然主义的研究方法实现整体性和长远性的世界正义。最终,苏格拉底、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师徒三代循序渐进地完成了两者的结合。

  在世界治理思想方面,苏格拉底的最大功劳就在于否定诸神在宇宙中的控制作用,而主张由人类的伦理取而代之。相比于人和自然主义者,苏格拉底不再是仅仅描述诸神或宇宙正义,而是全盘否定他们的控制。这样,先前诉诸人类之外的治理思维取向开始转向人类本身。因此,苏格拉底在古代思想史上承前启后的地位是任何人都无法取代的。

  柏拉图秉承师志,创建学院(academy),一生追求学问。他将老师苏格拉底所创立的伦理学思想进一步拓展,认为公共道德和个人道德是一致的,国家间或国家内部正义的盛行取决于社会对人们所期望的美德的实现。柏拉图称这种美德为“善”,是终极的最高原理(即本原),所有存在都是自“善”而来。这种“善”描述了一个完美世界,并理想性地说明自然与人类之间的联系。

  柏拉图批判自然主义者错误地扩大事物必要条件和本质的作用,比如说,将某人坐着的这个姿势视为“因为我的身体是由骨骼与肌肉(必要条件或本质〉组成的……这类原因是十足荒谬的……理智的目的才是真正的原因”。同时,柏拉图也拒绝智者取消宇宙争议的企图。柏拉图认为,世界需要争议。而世界最好被解释为智慧设计的产物和制造品。这件制品的“工匠”(demiourgos)不是荷马式概念中带有人类局限与弱点的诸神,而是拥有“完全的善”的“造物主”(demiurge)。在柏拉图眼里,“城邦国家不会停止作恶,除非国王是哲学家,或哲学家是国王”,这样,保证全世界有可能存在的统治者也是理智或“完全的善”的人。

  • 责任编辑:方乐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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