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萧县原县委书记收受千万财物交存下属部门
法制网记者李光明 法制网见习记者范天娇
被指控109起受贿事实,收受约2000万财物,让安徽萧县这个国家级贫困县的原县委书记毋保良名噪一时。
近日,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一审判决,毋保良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财产60万元。与一般的贪官不同,毋保良并没有把巨款藏着掖着,反而交存在了下属单位,用作公务开支,为日后全身而退留有余地。但设在指定单位的“私人账户”并不等于“充公”,依法被认定为受贿所得。
送钱干部几乎覆盖所有县直机关
毋保良原系萧县县委书记、县人大主任,曾任萧县副县长、县委副书记、县长。经法院审理查明,2003年至2012年期间,毋保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项目、征地拆迁、干部调整等方面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共计人民币1869.2万元、美元4.2万元、购物卡6.4万元以及价值3.5万元的手表一块。
行贿者名单中,有两类人出现最多:一类是建筑商和企业家,一类是当地党政机关干部。检察机关指控的109起受贿中有39起受贿事实涉及前者。其中,萧县个体建筑商周长青和安徽皖王面粉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吴秀芝、萧县联华超市总经理孙烽、萧县建宇房地产公司法人代表黄美增、萧县柏星置业公司法人代表马小军、安徽新锦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李锐元、宿州市泉沟矿业公司董事长丁辉、萧县工程建设总公司第四分公司经理程鹏等人,为了承揽工程、开发项目得到照顾,送给毋保良的钱款均在20万元以上。而数额最高一笔达900万元,由萧县个体建筑商周长青和安徽皖王面粉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吴秀芝共同行贿给毋保良,以在两人购买、开发萧县老火车站地块等事项得到毋保良帮助。
在检察机关指控的109起受贿事实中,有65起涉及当地党政机关干部,占到半数以上。萧县体育局局长邢华及其妻子萧县卫生局副局长兼疾控中心主任王建乐、县财政局局长刘善安、县政府办公室主任李明、县人大城建环资委主任胡永书、县住房建设局局长赵华、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兼交警大队大队长李华、县黄口镇党委书记蔡辉“出手”阔绰,均在20万元以上;县招商局长朱伟、县交通局局长李祥龙、县人大财经委副主任李乐忠、县残疾人联合会理事长王保平以及王寨镇党委书记许成伟、祖楼镇党委书记魏光新、大屯镇党委书记常加强等人,均送去了10多万元,为的都是在工作开展、个人提拔、职务恢复和调整提供等方面得到毋保良的帮助。
有人花重金买“仕途”,也有人花钱意在与毋保良处好关系,工作上能得到支持。这其中,就有萧县4大领导班子成员的名字。萧县人大副主任朱以书、县政协主席陈安源、县政协副主席王安民、县常务副县长崔宏广等人,纷纷送去数万元“示好”。除了常务副县长外,还有李红权和王奎两名副县长也多次“进贡”,毋保良均予以收受。
被指送钱的党政干部,几乎涉及了这个国家级贫困县所有的乡镇和县直机关。
“当地干部送钱就是一种风气,并没有请托事项,属于感情联络,不能算作受贿。”毋保良的辩护律师在庭审时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