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还赌债涉嫌非法经营,这可以追溯到本世纪初。2001年12月至2010年6月期间,刘汉为偿还其在境外赌博所欠的巨额外币赌债,指使汉龙集团财务人员赖中法等人以来往款的形式,从刘汉实际控制的汉龙集团等向另案起诉的嫌疑人范荣彰开设的公司账户汇入人民币10余亿元,授意由范荣彰将人民币兑换成港币。
随后,范荣彰找到从事地下钱庄换汇业务的王春旺,双方谈好汇率和金额后,采取境内结算人民币、境外结算港币的方式交易。共计用9.2亿余元人民币兑购成11亿余元港币,汇往境外,刘汉收到后用于偿还所欠赌债。
2011年至2013年3月期间,刘汉多次到澳门永利鉅星赌场赌博,共欠下数亿港币赌债。2012年9月,刘汉指令赖中法等人,从汉龙集团来往款的形式,向旷晓燕控制的四川广汉鑫诚公司、四川诚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四川景安贸易有限公司3家公司账户汇入2亿元人民币。随后旷晓燕指使他人联系广东中山从事地下钱庄换汇业务的陈柏年(均另案处理)等人,采取人民币结算在境内、港币结算在境外的非法外汇交易方式,将2亿元人民币兑换成港币后存入旷晓燕在澳门永利鉅星赌场账户,用于偿还刘汉所欠赌债。
2012年9月至2013年2月期间,旷晓燕为满足刘汉等人在澳门赌场所需港币,多次指使他人到成都地下外汇市场兑换港币,共用人民币3512.9万换购港币4350万元。
刘汉等人的案件中,同时被提起公诉的,还有当地3名政法干部:原德阳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政委刘学军、原德阳市公安局装备财务处处长吕斌和原什邡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刘忠伟。
《第一财经日报》记者了解到,刘学军、刘忠伟、吕斌身为国家公职人员,明知犯罪嫌疑人刘维等人在四川省广汉、什邡等地长期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不但不履行其职责,反而与其同流合污、多次接受刘维等人的吃请,共同吸食毒品,收受财物,充当保护伞。
刘维是刘汉的弟弟,这名曾经的民营企业家曾是北京奥运火炬手,因为“2009.1.10”命案成为公安部A级通缉犯。
2001年下半年,刘学军受命侦查一项凶杀案,获取了刘维等是重要犯罪嫌疑人的线索后,不但不深入展开调查,反而多次接受刘维等人的吃请。2007年,刘学军主动向刘维提出:若找刘汉帮其当上德阳市公安局刑侦支队主要领导后,就把凶杀案卷“烧掉”,后刘学军由副支队长升为政委。
“2009.1.10”命案后,专案组并案侦查上述凶杀案,办案人员多次寻找案卷未果,最后在刘学军的办公室找到原试卷,发现此卷部分原始材料缺失。
“2009.1.10”命案也成为刘汉涉黑犯罪侦破的突破口。2009年1月10日,四川广汉发生街头枪杀案,惊动中央高层。公安部挂牌督办,案情很快清晰,犯罪嫌疑人袁绍林、张东华被抓获。他们交代,命案的幕后主使是刘维。当时,刘维已经潜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