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陷身 被云南警方刑拘
由于张克强的富豪和全国人大代表身份,盐湖案备受外界关注。
张克强的经历颇有传奇色彩,手下评价其“有魄力,喜欢高举高打”。据陈金龙介绍,张克强在部队大院长大,参加过对越自卫反击战。1993年,留学归国的张克强创立广州华美英语实验学校。此后,张克强在布局教育产业的基础上成立广东华美集团。
张克强擅长资本运作,其得意之作是参与发起保利地产。2002年,保利南方公司进行股份制改造时,张克强与其持股90%的华美集团共出资4900万元,分别成为保利地产第三大和第二大股东。
保利地产上市后,张克强所持股票市值一度高达120多亿元。自2007年开始,张克强多次大笔减持保利地产,累计套现20亿元。在福布斯2007年中国富豪榜中,张克强跻身第41位,与腾讯马化腾、恒大许家印伯仲相间。
纵观2008年股市,ST盐湖可以说是只“牛股”。那一年,华美丰收公司持有的8854万股ST盐湖的市值,一直波动在17亿元至34亿元之间。
在云南公安机关立案之后,2010年,华美系宋世新等4名高管涉嫌诈骗罪先后被刑拘。2011年1月13日,张克强被提请罢免全国人大代表资格,当天被云南警方刑拘。
□出庭
开庭后两年未判
诈骗罪名最终将张克强送上法庭。2011年12月30日,盐湖案一审在昆明中院开庭。张克强、宋世新等5名华美系高管被控诈骗罪,对于转让盐湖股权负有责任的兴云投资董晓云、深圳兴云信崔伟则被控受贿罪。
“警方刑拘我时,出具的是一份罪名空白的通知书,也不让我请律师。刑拘后,直到2011年8月1日才见到律师。”2月21日,张克强在法庭上如此回忆当年情形。
第一次庭审时,张克强的辩护人朱征夫认为,此案是由一系列民事行为构成的民事法律关系,根本不存在诈骗行为。朱征夫称,从证据显示看,张克强等人的行为都是职务行为,而非个人行为。按照现行刑法规定,诈骗罪一般属于自然人犯罪,单位不能成为诈骗罪的犯罪主体。因此,张克强等人不构成诈骗。
兴云投资总经理董晓云也喊冤。其辩称,转让深圳兴云信符合国家政策,并且不但没有造成国资流失,反而实现了保值增值。
该次庭审中,青海盐湖增资扩股有没有设门槛“要求投资者必须是国企”,以及华美丰收等收购深圳兴云信合不合法等问题,成了控辩双方争议焦点。该次庭审历时3天,未当庭宣判。
当时,媒体将“盐湖案”描述为“没有受害人的诈骗案”。两年多来,此案一直未判,张克强等人也一直被羁押于看守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