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媒体翻出当初的白纸黑字时,有些大跌眼镜。这些“军令状”中,并未说明完不成调控目标,会受到哪些处罚。
“军令状”下的官员态度
春节前后,全国各省市“两会”密集召开,面对外界的期待与质疑,一些官员频频撂出“狠话”,纷纷立下“军令状”。
如河北省长张庆伟宣称“钢铁产能新增一吨就地免职”;北京市长王安顺称治不好空气污染“提头来见”;南昌市委书记王文涛面对城建乱象,保证“我会干掉它”……口气越来越大,江湖味儿也越来越浓。
立“军令状”有传统
廉政瞭望记者梳理发现,立“军令状”,并非近两年才出现的新生事物。
过去“军令状”更多被当成面向公众的政治动员。中央曾经发出“彻底消灭血吸虫”、“向四害开战”、“让黄河水变清”等号召,在全国范围内广泛开展各项卫生运动,起到了一定成效。
随着政府职能转变,如今“军令状”的内涵逐渐转变,成了官员自我施压,体现其担当的证明。
早在2010年,河南洛阳10名新任县级正职党政领导干部,在报纸上公布了自己未来几年的工作目标,并请全社会监督。宣称如果完不成目标,承诺自动辞职或退回原级。当时媒体评论称,领导干部有压力,工作起来才更有动力”。
官员立下“军令状”,意味着需要承担更大的责任,这样的压力也会逐级传导。
1998年8月,朱镕基在谈到外贸出口的严峻形势时,当众点了外经贸部部长石广生的名。他说:“今年的出口额度必须完成,这是立了军令状的,但外经贸部部长却说要量力而行……”
不过,“军令状”虽历来有之,可不一定总经得起推敲。有的为了急于立功,谋取政绩,这被戏称“只讲态度,不讲科学”。
江苏淮安市公安局的“军令状”就被广泛质疑。为了抓捕逃犯,该局进行内部“公开竞标”:民警中标后,要向局里交纳1000元保证金,签下一个月内缉凶的“军令状”。成功的,不但有5000元奖励,还将有相应的升迁等激励;不成功的,将扣罚保证金。
靠“军令状”破案,跟一度“命案必破”的逻辑一样,将长官意志凌驾于客观现实之上。抓捕嫌犯的过程受制于法律程序、事件的偶然性,这些都不是主观意志能变的。无视规律,立再多“军令状”也难见效。
没有金刚钻,不揽瓷器活
有一种说法是,领导决心下得越大,说明外界的关注度越高,也说明形势已经十分严峻。
记者梳理发现,近年来各地立下的“军令状”多与经济增长、地产调控与环境保护相关。这些都是显性问题,也直接作用于国计民生。官员自然需要给百姓喂下一颗“定心丸”。
湖南省永顺县2013年招商引资吃了“鸭蛋”,被党代表质问。县委副书记脸上有些挂不住,当场起立表态,称“今年交给我的任务保证完成。”
事实上,敢立“军令状”的事情,或多或少都有一定解决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