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干部几乎囊括了多个村两委班子成员、经联社社长甚至片长,仅有少数村干部因与其他干部不和,拒收了贿送。并且,4个村都是在没有提交村民代表大会讨论,仅有村委会委员签字同意的情况下,与投资人签订了用地协议。
获利手法三:带头致富变为勒索敛财,村民敢怒不敢言。从查处案件看,不少涉案的村支部书记往往都是集党、政、企大权于一身,一切事务由一个人说了算,变成了当地的“土皇帝”。
刘刚介绍,近些年,一些乡镇倾向于让“创业大户”、“致富带头人”当选村干部,然而这些有钱有权的村干部也容易与一些社会闲散人员或不法分子拉帮结派,发展为盘踞一方的恶势力。
自治沦为“独裁”,失守的监督如何重建?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廉政研究院院长乔新生认为,征地拆迁导致权力寻租,主要是上级政府部门委托村级自治组织进行“包干”,但对过程的监管又不够完善:上级监督不到,下级监管不了。
半月谈记者采访中发现,不少农村地区,因男劳力大量外出务工,村中居住的多是老人、小孩和妇女,普遍文化程度不高,法律意识不强,加之受传统思想影响,相信权力、势力,而不相信法律,认为“民不和官斗”、不能多管闲事,致使对村干部的权力监督呈现出弱化倾向。
在广州,一名村委会主任坦言,一些村由于村民多、事务多、干部少,村干部身兼数职现象普遍,在缺乏有效监督的情况下,极易造成村干部大权独揽的局面。
公开是最好的防腐剂。目前,广州市海珠区已开通群发短信平台,为村民发送财务信息等。广州市纪委也将开通官方微信,在农村提供村务、党务、财务等信息查询。
一些纪检干部建议,对村务公开要尽可能细化,比如公开要按照政务、财务、事务逐项公开,按规定日期及程序逐步实施,公开的内容要全面及时,要将各级政府涉农惠民政策、新农村建设的各项资金及其使用情况、农村集体资产和资源处置、征地拆迁补偿款等情况都纳入公开范围。
张紧跟建议,各地可继续探索“政经分离”,细化自治职能,让村官回归到基层自治和公共服务的职能上,村集体经济引入“职业经理人”管理,避免部分村官大权独揽。(记者 毛一竹 朱国亮 廖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