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不要急于城镇化
《21世纪》: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将“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置于推进城镇化六大任务之首,你如何评价?
杨宜勇:城镇化的主要任务是解决已经转移到城镇就业的农业转移人口落户问题。
新型城镇化是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而不是单纯的土地城镇化。进城务工农民在熟悉城市的生活方式后,有融入城市的需求和能力,这是解决他们市民身份的重要基础和前提。但进城务工农民工的能力与素质良莠不齐,单纯的落户并不能解决他们的根本问题。因此城镇化工作会议重申,要努力提高农民工融入城镇的素质和能力。
除此之外,农民工融入城市的还需要一定的物质基础。比如农民工市民化要与土地制度改革同步进行,土地制度改革赋予农民更多的权利,确保农民在自愿的基础之上获得更多的收益。
《21世纪》:近年来,如绿地集团等一些地产商,都在西部推出了一些城市超大综合体,为当地城市经济的发展带来了活力。像贵阳这些政府财力薄弱的地方,也欢迎借地产开发者之力,推进城市建设,吸引更多农民进城。这种方式,在西部的城镇化中是否值得推荐?
杨宜勇:在财力和基础设施落后的地区,通过引入大型地产企业带动城镇化发展,是一个不错的选择。但羊毛出在羊身上,地方政府通常只能以低地价作为招商引资的条件。这对于土地收益为主的财政结构而言,不是好事情。
我认为西部地区不要急于城镇化,比如在产业结构里面,应该注重GDP的非农产值比重和人口城镇化率相配套。但是很多西部城市存在一个假象,即外出务工的溢出人口会造成人口城镇化率上升,这意味着非农产值还依靠外需拉动,西部城市应该想办法吸引劳动人口回流。
但城镇化本质上还是人的权利的城镇化,只有实现了权利的城镇化,才真正有可能吸引更多的农民变市民,这些权利包括经济权利、社会权利、政治权利等。这些方面并不能依赖地产开发商,这是地方政府应该思考的问题。
比如政府应该强调农民自愿进城,取消带有歧视性质的暂住证制度,实行居住地登记,从财政支持方面讲,比如转移支付按照居住地人口数量,而不按户籍进行支付。(编辑晨星宋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