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是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的开局之年。一年来,省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依法履职,始终坚持服务大局,践行为民宗旨,推进民主法治,谱写了推进科学发展、依法治省的新篇章。
围绕中心服务科学发展
【亮点】
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武陵山和罗霄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工作情况的报告,是省人大常委会2013年的一项重要监督工作。省人大常委会领导带队,省人大民族华侨外事委员会组织开展了为期半年的前期调研工作,会同省发改委等部门,深入片区开展调研,赴江西、湖北、贵州、重庆等省市学习考察,召开省直单位座谈会。在深入了解情况的基础上,形成调研报告,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尽快设立片区发展专项资金,着力解决扶贫资金使用分散低效问题,努力推进规划项目对接落地,创新完善扶贫开发工作机制”等意见和建议。
【延伸阅读】
省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经济建设中心,坚持把服务科学发展贯穿依法履职的全过程,推动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一年来,相继听取和审议上半年和全年经济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实施中期评估的报告、推进新型工业化专项引导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报告、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的报告等,支持和督促政府从体制机制、资金保障等方面推动相关工作的深入开展。
推动解决民生热点难点
【亮点】
2013年5月,省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围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组织开展“百校千师万生”大调查,对全省112所学校的10845名学生、1460名教师、1210名学生家长、634名进城务工子女家长进行了问卷调查统计。根据调研情况,对改善农村寄宿制学校条件、加快化解城区“大班额”现象、解决农村教师结构性短缺问题提出对策建议。加强对义务教育法审议意见专题督办,督促和支持省级财政新增设立2亿元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补助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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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期待和关切,重点督促解决环境保护、饮水安全、食品安全等重大民生问题。把促进大气污染防治作为监督工作的重中之重,组织专题调研、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开展以“防治雾霾污染、呼吸新鲜空气”为主题的“环保世纪行”活动,支持政府推进防治体系建设。加大对湘江流域综合整治专项监督审议意见督办力度,认真督办全省农村饮水安全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继续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行”、“农民健康行”等活动。
立法注重务实管用
【亮点】
2013年7月,修订一新的《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和《湖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
为修订好“村组法”两办法,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创新调研方式,深入衡南县谭子山镇工联村、三塘镇松山村和衡山县白云村,根据事先拟好的30个问题,与村干部、大学生村官和村民面对面交流,并根据实际情况,归纳整理出19个问题,提高了办法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延伸阅读】
省人大常委会贯彻实施法治湖南建设纲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不断提高全省法治化水平。坚持质量优先的立法理念,积极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努力使法规立得准、行得通,务实管用。2013年,省人大常委会共制定、修改、废止地方性法规19件,批准长沙市及民族自治地方法规2件。同时,积极开展立法后评估,为地方立法积累有益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