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成立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
本报讯(记者 杜鹃石峥) 1月24日上午,省委常委会议决定,成立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负责我省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设计、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等工作。
根据决定,省委书记赵正永任组长;省委副书记、省长娄勤俭,省委副书记孙清云,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江泽林任副组长;省委常委景俊海、安东、毛万春、刘小燕,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宋洪武、副省长庄长兴、省政协副主席郑小明和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为领导小组成员。
此前在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上通过的《中共陕西省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我省各项改革的意见》曾提出,省委成立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后,各级党委要切实履行对改革的领导责任,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抓好涉及本地区重大改革措施的组织实施。深化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研判,不断提高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动改革能力。
切实加强全面深化改革组织领导,主动作为积极落实。抓紧对三中全会《决定》确实的重点改革任务进行分解,把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陕西化、具体化。各地各部门要根据三中全会精神和省委统一部署,找准工作结合点、着力点和突破点,拿出具体贯彻落实意见,明确今后两年的改革任务,抓紧清理不合理的法规制度。深化“三位一体”目标责任考核,把完成改革任务作为重要考核内容。
要严肃改革纪律。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增强全局观念、大局意识,按照中央和省委要求积极推进改革。强化监督检查,抓好跟踪督办,建立定期评估机制,细化改革措施,及时查找存在问题和原因,对推进改革不力等行为,严肃追究责任。特别是当前正在推进改革的部门单位,要积极参与到改革之中,决不能干扰改革、影响改革,要严格执行组织人事等各项纪律,确保各项改革任务落到实处。
设立目的
“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是改革攻坚克难的重要举措
2013年11月12日,以改革为主题的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闭幕。全会指出,中央成立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负责改革总体设计、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下设6个专项小组:经济体制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民主法制领域改革、文化体制改革、社会体制改革、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等6个专项小组。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必须更加注重改革的统筹性、整体性和协调性。习近平指出:“改革开放是一场深刻的全面的改革,每一次改革都会对其他改革产生重要影响,每一项改革又都需要其他改革协同配合。要更加注重各项改革的相互促进、良性互动,整体推进,重点突破,形成推进改革开放的强大合力。”因此,要深入研究全面深化改革的顶层设计和总体规划,明确提出改革总体方案、路线图和时间表。这是在改革的关键时期攻坚克难的重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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