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宋洪武作工作报告 记者 李望 摄
大公网西安1月17日电(记者 雷永刚) 1月17日上午,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宋洪武代表陕西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向大会作工作报告。报告显示,陕西省人大常委会2013年的立法工作,以“发展急需”、“民众期待”为出发点,共审议地方法规案12件。
这12件法规案中,包括已通过的《城市地下管线管理条例》、《水土保持条例》、《建筑保护条例》、《公共空间管理条例》、《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等7件,其余5件正在继续审议中。
面向社会征集立法规划
关于“立什么法”,陕西省人大常委会重视工作的针对性、系统性和计划性,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立法规划,同时按照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建设“三个陕西”的目标任务,编制了《陕西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确定了50件立法项目,涉及发展方式转变、社会管理创新、文化事业发展、环境资源保护等方面,为做好本届立法工作奠定了基础。
多项立法首开全国先河
对于国家和外省尚未立法,而地方发展需要和人民群众期盼的事项,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先立先行。制定的《城市地下管线管理条例》、《城市公共空间管理条例》和《建筑保护条例》均属全国首创,为解决城市道路反复开挖、架空线路无序搭建、城市公共空间随意占用、破坏城市历史文化风貌等问题,提供了法律保障,被国家有关部委推广。制定的《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是全国第一部大气污染防治地方性法规,得到国务院领导的肯定,被国家环保部印发全国。
完善机制提升立法质量
报告显示,为了更好地立法,陕西省人大常委会还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改进我省立法工作的意见》,从提高法规起草质量、改进立法调研、完善立法协调配合机制等方面作了规范。拓展公民和人大代表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在坚持召开立法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以及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的同时,将初审的法规草案印发全省人大代表征求意见。还制定了《陕西省立法咨询专家库管理办法》,聘请35名立法咨询专家,先后召开9次专家论证会,促进了立法质量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