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黑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开幕。
人民网哈尔滨1月19日电 (丁洋、邹思文、汪晓涛)城镇化是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关键点,2014年,黑龙江省将积极稳妥扎实推进新型城镇化。坚持“以人为本,优化布局,生态文明,传承文化”的基本原则,注重在城镇化建设中把握经济社会发展自然演进过程和政府在合理时点、正确方向上采取必要措施的结合,把握人口空间集聚、产业布局和社会改革的有机结合。
把县城作为城镇化重点。在抓好中心城市建设、发挥其辐射带动作用的同时,注重搞好县(市)规划布局,促进公共服务、产业园区、商业活动在县城合理布局,大力发展县域经济,提高县城的产业支撑和吸纳就业能力,提高公共服务能力和整体繁荣程度。
建立稳定就业机制。通过签订劳动合同和建立社保关系便利衔接机制,促进进城农民稳定就业。
解决好住房问题。在继续推进棚户区改造的同时,提高公租房、廉租房建设。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统筹考虑公路、铁路、机场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启动哈尔滨地铁1号线三期、3号线一期建设,开工哈佳新线、哈尔滨松花江滨北公铁两用桥,力争开工哈牡铁路和哈尔滨火车站改造工程。开工建设哈尔滨机场扩建项目,力争开工建设五大连池机场,加快推进建三江、牡丹江机场迁建和绥芬河机场前期工作。启动哈尔滨至黑河一级公路兰西至北安段建设项目,推进建三江至前哨高速、前哨农场至黑瞎子岛高速、密山至兴凯湖高速和木兰松花江公路大桥等项目建设。同时,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提高城镇综合承载能力。
落实好差别化落户政策。把中心城市和县城作为人口转移的主要承接地,逐步将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转为城镇居民。除了哈尔滨市区合理设定落户条件外,其他大中小城市都要放宽或放开落户条件。
编制好城镇化规划。注重与全国城镇化总体规划及黑龙江省国民经济发展、土地利用规划相衔接,从黑龙江省实际出发,先启动县城建设,注意黑龙江省乡镇、村、屯合理距离,注重黑龙江省工业化牵引城镇化的同时,发挥农业现代化对城镇化的带动作用。加强土地规划和用途管制,提高土地利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