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丑闻
原标题:拆解官员“性丑闻”爆发的逻辑
马昌博
这次谈论的主角是沈阳市卫生局局长,他被网友举报和妇幼医院女院长开房,视频被传到网上,举报附带列举了女院长的各种贪腐情况。
很明显,如果不是女院长激起内部人的愤怒而被举报,就是女院长“得罪人”了。至于卫生局局长,则被怀疑为她的后台,被一并揭发。
与此前谈论官员性丑闻的定性不同,这次我想谈谈官员性丑闻爆发的逻辑。
当地领导能如何“保护”
做时政记者快十年,有关“桃色丑闻”接触颇多。总体而言,执政党处理类似的丑闻,不同阶段各有不同的方式。
“文革”时作风问题肯定是大问题,这跟当时的政治氛围有关。随着改革开放推进,人性得到解放,私生活的观念得到推广,而官员推动经济发展的“才干”也成为考核的首要指标——由此一些作风问题,如不涉“嫖娼”和“权色交易”等红线,往往以批评教育为主。
内在逻辑倒也清晰:比如对一个市委书记来说,治下的县委书记或局长,首先是得力干将,其次是当地官场人事平衡的一部分,是组织部门和市委领导班子好不容易达成一致的合适人选。
如果这样一个人“栽在一个女人身上”,第一是这一得力干将被废,多年培养化为乌有;第二是人事平衡被打破,新腾出的位置容易引发新一轮动荡甚至争夺,处理不好,致省领导不满,就更糟糕了。
由此,市委书记肯定倾向于以“善待干部”或者“保护干部”为名内部了事,毕竟不是“大问题”嘛。而当地纪委要向同级党委负责,直接点就是对市委书记负责,也要为“政治大局”服务,一般不会给予类似免职或降级这种实质性的处罚。
我曾听某地官员跟我提及,当地一个颇受市委书记重视的区长,因为一个女人而被牵连入狱。该市委书记试图从轻处理未果,痛惜干将夭折,人事安排被打乱,愤然要求将那个女人一并严惩。
在某些时候,这种“善待干部”的方式,难免成为官员间某些隐秘联盟甚至效忠的基础。比如众所周知的重庆雷政富不雅视频案,视频拍摄于2008年,但实际上2009年雷政富就向薄熙来坦白了,薄将这事交给王立军处理。结果是,拍摄者被处罚,雷没事。几年后,媒体翻出了雷跟王有诸多亲近交往的故事。
实际上,更早时,某些官员发生类似包养情妇或跟女下属、女服务员有染的事件,当地官场也并不忌讳。
十年前我刚做记者时,跟一些地方官喝酒吃饭,饭桌上,当地一二把手的作风问题都被当段子一样传播,第一说明官员们觉得不是大事,所以敢公开说,否则怎么没人敢公开说当地一把手如何贪腐?第二说明当事官员对自己的作风问题也不太紧张,否则怎么能搞得满城皆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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