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改革小组作为一个组织机构来说,虽然三中全会赋予了小组很高的地位和职能,但在中国的政治文化下,任何事物的重要性实际是以该机构的行政职别尤其是领导人的权威而定的。理论上或文件上的重要性很多时候由于人员配备的问题而大打折扣。比如,如果一个组织机构该由党的总书记或政府总理出任负责人,可事实是一个比总书记或总理职务低的领导出任此职,那基本可想而见,该机构不会起到它宣称的作用。相反,一个机构虽然没有规定哪个层级的领导担任组长,但如果人员配备比人们普遍预计的职务要高,它就很可能变成一个强势机构。这是在中国特有的行政文化下出现的现象。
改革领导小组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的规定,其主要职责有四项:一是研究确定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文化体制、社会体制、生态文明体制和党的建设制度等方面改革的重大原则、方针政策、总体方案;二是统一部署全国性重大改革;三是统筹协调处理全局性、长远性、跨地区跨部门的重大改革问题;四是指导、推动、督促中央有关重大改革政策措施的组织落实。即负责改革的总体设计、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这样一个职能和任务,显然必须由一个强有力的人物来领导,否则,改革就不可能打破利益的梗阻和部门的掣肘,甚至,改革政令可能都出不了中南海。这是中国过去改革的一个教训。
中国改革的全面性和艰巨性决定了不能把改革的主导权交由现有的某个部门去行使,一方面,它难摆脱部门利益的诱惑,实践证明,只要有部门存在,就必定会产生部门利益。在过往中国才改革实践中,很多改革是由部门来推进,结果是越推越保守,最大的原因就是受部门利益的牵扯,部门利益最大化、部门权力最大化,导致了改革的失败。
另一方面,现有部门也无足够的权威性去协调、推动和指导其他部门的改革。某种意义上,中国不缺改革的设计,缺的是改革的落实。过去几年改革之所以进展不大,不主要是因为设计出了问题,而是推进不力。每个部门、每个地方、每个群体都有自己的利益,触动到哪块都会遇到抵抗,这种情况下,如果改革的主导者没有足够的权力与权威,要切除这些利益梗阻是非常困难的。所以,首先是改革的主导者自己本身没有私利,或者将私利减到最低程度——无欲则刚;其次,改革主导者需要有足够的权威,才能打破利益的阻碍。而由习近平亲任改革领导小组组长,无疑会使该小组做出的改革决策层级更高、协调面更宽、更具权威性,以此来强化改革小组的执行力、冲破部门利益格局,保证改革的最大胜算。
改革不是纸上谈兵,改革能不能贯彻好、实施好非常重要。有了最高领导人的亲自挂帅,中国的改革大业有望花开二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