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点3 制度反腐
试点新提任领导干部公开有关事项
此前,多名反腐专家学者提出,反腐已经进入了制度反腐的关键时期。只有用有效的制度约束权力,才能封堵腐败漏洞。
《规划》指出,要从三个方面加强反腐倡廉法律法规制度建设,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一是健全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二是完善反腐倡廉党内法规,完善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推行新提任领导干部有关事项公开制度试点,制定配偶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任职岗位管理办法;三是健全和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方面的立法,研究完善惩治贪污贿赂和渎职侵权犯罪、规范国家工作人员从政行为方面的法律规定。
今年以来,《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事关反腐倡廉的党内法规相继发布,《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试行)》等已有法规也正在修订或即将修订。
北京大学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主任姜明安表示,在推进制度反腐的同时,应当加快反腐败国家立法的进程,使制度反腐逐步过渡到法治反腐。
焦点4 制约权力
推行地方各级政府权力清单制度
《规划》提出,今后五年的防腐与反腐,将加强党内监督、法律监督、行政监督、民主监督、舆论监督、互联网监督等六大监督合力。
其中党内监督包括,加强和改进对主要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每年向中央提交述廉报告;行政监督包括加强行政监察和审计监督,加大行政问责力度。
公开是监督的前提。“现在有些地方和部门公权力的行使,还存在着‘先做决定,后走程序’现象,导致一些法定程序实际落空。因此,实现真正的监督制约,必须做到程序透明。”求是杂志社研究员黄苇町接受新华社采访时说。
因此,《规划》要求六大公开: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公开权力运行流程;继续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司法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深化财政预算决算、部门预算决算、重大建设项目和社会公益事业信息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