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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出台方案规定书记省长每年出国不超一次

从严从紧安排出访活动。省委书记、省长出国(境)每年不超过1次;其他省级领导同志1个任期内出国(境)不超过2次,或2年内出国(境)不超过1次。严格落实出访天数、团组人数、交通工具等规定,简化机场迎送和接待工作。

  2.坚定不移地推进改革开放。

  (7)稳步推进行政体制改革。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2013年年底前出台工作方案,部署开展行政职权清理和职能转变工作;2014年上半年,完成对省政府各部门行政职权的全面梳理,形成政府职能转变方案,明确2014-2017年改革任务和措施;2015年,形成政府机关权责清单并向社会公布。推进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出台配套政策,2013年12月在省本级和珠三角地区推行,2014年2月在全省范围内实施,2014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全省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朱小丹同志负责,省编办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工商局参与办理)

  (8)推动率先基本实现粤港澳服务贸易自由化。按照《推动率先基本实现粤港澳服务贸易自由化规划纲要(2012-2014年)》和《广东省推动率先基本实现粤港澳服务贸易自由化行动计划》的工作进度要求,推动出台实施细则和操作办法,重点推动在金融服务、商贸服务、专业服务、社会公共服务、科技文化等领域争取更多先行先试政策,2014年基本实现粤港澳服务贸易自由化。继续推动广州南沙、深圳前海、珠海横琴等重点合作平台建设,加快落实国家批复规划中的相关政策,面向港澳量身定做政策、项目和措施。以社会民生领域合作为新亮点,推动在高等教育、医疗机构、职业培训、环境治理等方面形成标志性合作项目,发挥项目带动示范效应,促进区域全面融合。(招玉芳、陈云贤、林少春同志负责,省港澳办牵头,省教育厅、省卫生计生委、省金融办参与办理)

  (9)加快申建粤港澳自由贸易区。会同商务部共同制定申报粤港澳自由贸易区总体方案并尽快上报国务院,研究制订负面清单,启动自贸园区管理架构制定工作,组织开展相关法律调整工作,研究提出需停止实施或暂停实施的有关法律法规条款及相关规定清单。密切与港澳沟通,加强与国家各部委协调联系,努力争取最大支持。(招玉芳同志负责,省外经贸厅牵头,省政府办公厅、省编办、省港澳办、省法制办参与办理)

  3.坚决维护社会政治大局稳定。

  (10)大力推动法治社会建设。以依法执政为核心,以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为重点,全面实施《法治广东建设五年规划(2011-2015年)》。建立涉法涉诉信访的单独处理机制,把解决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引入法治化轨道。深入开展信访条例立法调研,2014年制定出台广东省信访条例。全面完成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确定的配套制度建设任务,2014年全省基本实现建设法治政府目标。(马兴瑞、李春生同志负责,省依法治省办牵头,省委政法委、省信访局参与办理)

  (三)着力整改“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针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方面的问题,做到一风一风地坚持查、一风一风地坚决改。把解决实际问题与解决思想问题结合起来,与提高群众工作能力结合起来,进一步深挖形成“四风”问题的思想根源,切实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

  1.反对形式主义。坚决刹住文山会海、调查研究不深入、议事协调机构和考核检查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过多过滥等问题,切实从强化制度约束上下功夫、见成效。

  (1)精简会议数量。严格审批程序,全省性会议和重大活动须经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审核后报批;明确规定属于党中央、国务院召开的重要会议精神需要在全省传达学习贯彻并作出工作部署等4种情况的,方可召开全省性临时会议。各部门召开本系统全省性工作会议,每年不超过1次。严格执行年度会议活动计划制度,近期制订2014年度全省性会议和重大活动计划,并于2014年1月公布。(林木声同志负责,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牵头办理)

  (2)严控发文规格数量。以省委或省委、省政府名义联合发出的文件每年不超过20个,以省政府名义发出的文件每年不超过50个。严控文件篇幅,对超过5000字的文件稿,一律退回报文单位修改重报。精简简报资料,11月下旬启动简报资料和内部刊物清理工作,各部门报送省委、省政府的简报原则上只保留1种。(林木声同志负责,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牵头办理)

  (3)实行省级领导干部到基层调研制度。省委领导同志到基层调研原则上每月不少于3天。严格控制随行人员、车辆,简化接待安排,不安排迎送,从简安排住房。简化座谈会安排,领导同志讲话一般不超过45分钟。(林木声同志负责,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牵头办理)

  (4)压减议事协调机构。2013年年底前完成议事协调机构的梳理工作,并发文明确予以保留的省直议事协调机构(含联席会议),力争省级议事协调机构在现有基础上减少一半左右。原则上省没有设立的议事协调机构,市、县(市、区)一律不得设立。(徐少华同志负责,省编办牵头办理)

  (5)巩固省级考核检查项目清理成效。严格执行《广东省规范管理考核检查活动实施意见》,开展对市、县(市、区)考核检查项目的清理,力争到2013年底市、县(市、区)考核检查项目压减到原有的10%以下。(黄先耀同志负责,省纪委牵头,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参与办理) 2.反对官僚主义。坚决刹住脱离群众、消极应付、推诿扯皮等官僚主义问题,把解决“四风”突出问题与提高群众工作能力结合起来,切实在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上取得实效。

  (6)进一步拓展直接联系群众的途径。继续实行每位省委常委联系一个后进村、问题突出村或困难企事业单位的工作制度。2014年起,省委常委每年到基层党代表工作室接待群众不少于2次,并把工作情况写进年度述职述廉报告,接受有关方面的评议。抓紧制定省委常委定期到基层党代表工作室接待群众的制度规定。(李玉妹同志负责,省委组织部牵头办理)

  (7)扎实做好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2013年省直部门公用经费压缩5%,共1.6亿元,全部用于对受灾群众的救助。继续抓好每年十件民生实事,坚持每年集中解决一两个突出问题。抓紧确定2014年度十件民生实事方案,列入省政府工作报告,提交省人大全体会议审议。2014年集中资源突出抓好“提高底线民生保障水平”工作,从2014年1月起,将城乡居民低保补差标准分别提高到333元/月和147元/月,农村五保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人均供养标准平均提高到5897元/年,孤儿基本生活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标准分别提高到1150元/年和700元/年,医疗救助人均标准提高到934元/年。从2014年7月起,基础养老金人均标准提高到80元/月。2014年年底前,残疾人生活津贴和重残护理补贴标准分别提高到600元/年和1200元/年。(徐少华同志负责,省政府办公厅牵头办理)

  (8)建立完善城乡居民收入稳定增长机制。研究我省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力争2014年初出台。抓紧制订重点工作的具体配套方案,确保重点工作任务的落实。逐步缩小收入差距,力争提前实现居民收入翻番的目标。(徐少华同志负责,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参与办理)

  (9)全面解决农村泥砖房问题。把推进农村泥砖房改造作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和建设美丽广东工作的重要内容,保障投入,持续推进,下决心用5年左右的时间全面解决农村泥砖房问题。近期组织开展调研,全面摸清底数,按照“统筹规划、分步实施、整村推进”的原则,抓紧制订和实施全省泥砖房改造方案。(许瑞生同志负责,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省财政厅、省农业厅、省扶贫办、省民政厅、省国土资源厅参与办理)

  (10)切实解决庸懒散奢问题。2013年年底前,制定出台建立健全防治庸懒散奢等不良风气长效机制的意见,以暗访、查处、通报、政风行风评议、热线为抓手,推动整治庸懒散奢工作深入开展。(黄先耀同志负责,省纪委牵头办理) 3.反对享乐主义。坚决刹住违规使用“三公”经费问题,坚持从严管理、严格监督、量入为出,切实在反对享乐主义问题上取得实效。

  (11)量化干部出差、会议等公务消费活动标准。按照《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要求,2013年年底前,研究修订《省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综合考虑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物价水平等因素,提出出差人员住宿费、伙食费建议标准。2014年第一季度,研究修订《省直党政机关干部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暂行办法》及公务接待制度。抓好新修订的《省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会议费管理办法》的贯彻执行。(徐少华同志负责,省财政厅牵头办理)

  (12)加大对公务用车使用的监督管理。2014年第一季度前,制定出台公务用车使用抽查办法。加大对公车私用的查处与曝光力度,2014年初通报一批公车私用典型案例。(黄先耀同志负责,省纪委牵头办理)

  (13)从严从紧安排出访活动。省委书记、省长出国(境)每年不超过1次;其他省级领导同志1个任期内出国(境)不超过2次,或2年内出国(境)不超过1次。严格落实出访天数、团组人数、交通工具等规定,简化机场迎送和接待工作。(招玉芳同志负责,省外办牵头办理)

  • 责任编辑:宋代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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